央视驻英记者孔琳琳被判有罪

2018年大闹英国保守党年会、涉嫌普通袭击罪的中国央视驻英记者孔琳琳周五(11月29日)被定罪,并被有条件释放。

孔琳琳被判处有条件释放12个月,并被责令支付受害人附加费等费用,以及 100英镑赔偿金,共计2115英镑。

49岁的孔琳琳去年9月30日参加了英国保守党年会举行的一场有关香港问题的座谈会,在人权委员会副主席罗哲斯(Benedict Rogers)作总结发言时,她突然情绪失控,大声叫骂讲者“反华”等。在被劝离过程中,孔琳琳涉嫌两次掌掴或击打一位香港出生的学生义工。

据英国《卫报》报道,伯明翰地方法院法官沙米姆·库雷希(Shamim Qureshi)在宣判时告诉记者,孔琳琳第一次动手打了一名学生义工,显然是犯罪袭击,而第二次则是把这名义工的胳膊推开,不构成犯罪。

法官还说:“被告一时冲动失去了作为一名记者的冷静的专业精神,转而成为一名慷慨激昂的闹场者。”

孔琳琳的律师表示将对这一判决提出上诉。

中国环球电视网(CGTN)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CMG)的一名发言人对这一判决做出了回应。发言人说:“我们对英国法院对孔琳琳一案的判决感到遗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尊重英国法律,但我们希望英国法庭能够在不受他人干扰的情况下,根据事实公正地审判案件,保护记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