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香港訊)在立法會會議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政府目前沒有任何計劃統一作記者證登記,亦不打算就記者的資歷要求作出審查。他說,傳媒是社會的主要資訊提供者,無論是電子或印刷品傳媒,都應以負責任的手法報道及守法。
曾國衞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表示,新聞自由是香港核心價值,亦受基本法的明文保障,不同媒體經營運作受到不同形式規管。政府政策是盡量最少規管,讓記者可以自由採訪報道新聞,讓他們充份發揮第四權,如果過多監管,可能會令到新聞採訪以至自由受到某程度阻制,這是政府不想見到。
民建聯葛珮帆形容當局的回覆是駝鳥式及「佛系」,她說見到在一些暴亂場面, 記者多過警員,亦阻礙警員執法,又說歐美很多國家,有就記者進行發牌制度,並無影響當地的新聞自由。
曾國衞回應每個地方的做法可能不同,香港現時的做法是平衡了各方面,亦希望對記者的監管盡量寬鬆,強調現時對記者並非無監管。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監警會早前發表的報告,提到檢討在大型行動中如何為記者提供協助,及檢討警方是否需要與傳媒共同草擬工作守則,保安局已成立專責小組,由保安局局長親自督導跟進各項建議。
在立法會會議上,民建聯的黃定光表示,出現了很多網上媒體,有些網媒會對一些問題造謠、顛倒黑白,甚至煽動,做出一些令人髮指的事,他詢問當局會否規管網媒。
曾國衞說,目前媒體並非完全沒有監管,傳媒機構亦要遵守一般的法律。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說,傳媒與警員各有自己職責,政府立場是希望在互相尊重下,尋求令大家都滿意的做法。他說,過往的確出現過魚目混珠的情況,警方曾經找到一些假記者證,有外國網媒曾經說,來港很易找到黃色背心,自稱是記者就可以做採訪工作,他又說,在電視見到「好像是穿著黃色背心的人士搶犯」。
李家超說,警方及傳媒都要思考,如何讓專業和真誠採訪的記者,可以在安全及不影響警方執法下進行採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