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港警抓捕370多人,刺伤警察者出逃失败

香港警方周四(7月2日)凌晨在香港机场抓捕了一名24岁的男子。他涉嫌在7月1日的抗议活动中用利刃刺伤一名警察。

(中华时报2日香港电)中国在周三香港回归中国23周年纪念日强行在香港颁布了国家安全法,引起港人的反抗。他们冒着会受到严厉处罚的风险在这一天举行了各种各样的抗议活动。

香港警方用水枪和催泪弹对付抗议者,当天抓捕了370多人。其中大部分人被捕的原因是进行非法集会,但有10人涉嫌违反了新颁布的国家安全法。

一个男子被逮捕是因为他在示威中展开了一面香港旗帜。香港警方通过推特说,他被拘留是因为‘违反国家安全法’;‘这是该法付诸实施以来第一起逮捕’。但人们仔细看那面旗帜,上面小字写的是‘不要’,大字写的是‘香港独立’。

香港警察逮捕了一名参加反对港版国安法的示威者。(2020年7月1日)

被抓的人中还有3人是香港海关人员。海关关长对此表示愤怒,称已经下令3人停职接受调查。

在香港主权移交中国纪念日当天港人游行反对港版国安法期间一名港警受伤。(2020年7月1日)

警方周三在推特上公布了那名被刀刺伤的警察的照片,照片显示,这名警察一只胳膊留着血。推文说,这名警察受到手持利器的暴徒袭击,围观者没有出手相助,嫌疑人逃脱。

这名警察受伤的过程大致是:香港国安法生效的第一天,许多民众下午在港岛聚集示威。警方下午4点左右在铜锣湾推进。一名防爆警察在追赶抗议者时落单,他试图制服一名示威者,而周围的人则试图把这个示威者拉走。此时,有人用雨伞等物品攻击这名警察,期间有一个身着蓝色衣服的男子用看似短刀的利器刺向警察左肩,导致警察大量出血。那名示威者得以逃脱。

香港警方在脸书上发文,严厉谴责暴徒重伤他人身体的行为,并表示要全力追捕,绝不手软。

这名嫌疑人逃跑后于当晚乘坐国泰航空的一架航班前往英国。但是,警察在得到举报后在飞机起飞前赶到机场,并在飞机上抓捕了这名据说姓王或者姓黄的男子。航班编号为CX251,原定晚上11:55起飞,但因警方的抓捕行动而拖延到凌晨1点才起飞。

据一位目击者说,有10名防暴警察在飞机起飞前大约10分钟赶到。嫌疑人是在离开抗议现场两个小时后买了前往伦敦的单程机票,然后没有带行李就去了机场。这是这次航班在周三卖出的唯一一张机票。

这名男子持有一本过期的英国国民海外护照。

前任香港特首梁振英周三在脸书上发文悬赏50万港币给提供线索抓捕这名在逃嫌疑人。梁振英还承诺绝对保密。

这名男子的父亲周四接受访问时说,儿子毕业于香港大学土木工程系,在一家私人公司做工程师,每月收入约2万港币。他表示,他和太太都不知道儿子逃亡的事情,否认是自己告密。

国安法主要涉及叛国、颠覆国家政权、从事恐怖活动和勾结外国势力四种罪行,最低被判处三年监禁,最高则是终身监禁。国安法还规定北京要在香港设置直属机构负责国安工作,他们的行为不受香港法律和港府的约束。

法律专家称,此法对犯罪界定非常宽泛,处罚非常严厉,而且中央直属机构的工作和执法又不受香港法律的约束,人治色彩非常强烈,这会对香港的法治和自由的社会造成严重破坏。一国两制将因为此法的颁布而终结。

对香港的政治人物来说,国安法定义模糊却又效力极广的法条,让他们无法清楚的界定那条红线在哪。

引消息人士称,此前宣布退出“香港众志”的罗冠聪已经在国安法生效前离开香港。罗曾在香港时间周三晚上,通过视频方式在美国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听证会发言,批评北京强推国安法违反中英联合声明及一国两制承诺。

立法会议员杨岳桥指出,北京似乎打算透过驻港国安公署来介入许多香港当地的议题。由于人大常委会握有国安法的最终解释权,所以政治人物在香港所从事的任何活动,都有可能被负责执行该法的香港国安委员会与驻港国安公署视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杨岳桥告诉德国之声:“四大罪行中包含了与外国势力勾结,但北京却把勾结的定义弄的非常模糊。我接受外国媒体采访或是与在外国的朋友分享香港当地情势这些动作,都有可能被视为与外国势力勾结。如果我们依照中国政府在其境内如何用类似的法律对付人权律师或倡议人士,我们应该明白国安法实行后,任何假设性的情境都有可能发生。”

杨岳桥向德国之声表示,身为一个香港的执业大律师,他在过去几天仔细研读国安法条文的过程中,发现条文对他来说非常的陌生,因为国安法与香港一直以来实行的普通法是非常不一样的。 他强调:“不论是国安法的用语丶概念丶罚则与法案内的机制都与香港的普通法非常不同。普通法一直是香港法制系统的骨干,而一国两制与高度自治也是当年香港回归时,中国政府所承诺的几个条件。但国安法通过后,这些承诺已荡然无存。近期不少人都说,我们所熟悉的香港已不复存在,我完全同意他们的说法。不论你如何解读,现在的香港已非我们认知中的香港了。”

驻香港多年的澳大利亚作家与律师戴安通 (Antony Dapiran) 则指出,国安法形同阻断了香港年轻世代能继续参与政治的所有途径,不论是投入选举丶和平示威或是采取比较激烈的抗争行动,这些行为都已被国安法定义为“违法行为”。

他告诉德国之声:“坦白说,我认为国安法实行后,香港年轻人必须面对一个非常悲哀的现实,那就是不论他们试图透过哪个管道参与政治,香港政府总有办法中断他们的计划。对于有高度政治参与热忱的香港年轻人来说,他们仅能透过非常有限的方式来参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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