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時報/中華新聞通訊社香港15日電)立法會調查前行政長官梁振英與澳洲企業UGL協議的委員會提交報告。報告指,專責委員會無法進入發掘事實及審議階段,決定結束工作。
報告指,梁振英曾經向委員會提供文件,但並非專責委員會要求的資料,亦表明不會出席專責委員會會議,而UGL、管有行政長官上任時財產申報紀錄的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行政會議秘書處以及稅務局局長,均拒絕提供所要求的資料及未有出席研訊。
專責委員會沒有傳召權力,報告指,委員會索取資料及取證困難重重,相關各方亦拒絕出席研訊,各方只提交對本身有利的資料,專責委員會無法以公平客觀的方式,達致任何可確立的調查結果、觀察及結論。
立法會調查前行政長官梁振英與澳洲企業UGL協議的委員會提交報告。有民主派委員發表少數報告,指梁振英拒絕合作的態度令人極度遺憾,令委員會無法找出事件真相。
少數報告指,梁振英屬於專責委員會的主要調查對象,但他拒絕出席專責委員會的會議,令委員會難以工作,亦無法藉研訊找出事件真相,批評梁振英拒絕合作的態度令人極度遺憾。
少數報告又指,民建聯議員周浩鼎曾與梁振英聯絡,討論專責委員會的擬議主要研究範疇,並提出建議修訂,亦未有及時披露,行為有違誠信,嚴重損害專責委員會的公信力,認為應該強烈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