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递表参选香港立法会选举 不签署拥护《基本法》的“确认书”

在民主派阵营此前举行的非官方的初选中获得高票黄之锋星期一递交候选人表格,参加即将举行的香港立法会选举。香港泛民候选人希望在9月正式的立法会选举中获得至少35个席位,从而能在70个席位中的立法会占多数。

北京说,香港泛民派组织的立法会初选是非法的,可能违反了国安法。

黄之锋对媒体表示,他的竞选口号是:“不屈火苗,存亡号召”。

黄之锋表示,他不会签署拥护《基本法》的“确认书”。不过他同时指出,“选择签署‘确认书’不代表放弃原则,选择不签署‘确认书’亦都不代表在背弃选民”。

不过,批评人士担心,港版国安法禁止“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该法还规定,因危害国家安全而被定罪的任何人都会丧失参选立法会或担任公职的资格。

今年23岁的黄之锋曾经因参与2014年的抗议两次被监禁。黄之锋还经常发表批评北京加强对香港干预和控制的言论,并经常会晤美国等国家的议员和政界人士。

在过去的4年里,香港当局禁止了18名民主派参加区立法会选举,其中包括黄之锋。

去年11月,黄之锋计划角逐香港岛南区区议会海怡西选区的议员选举。但是在选前被告知选举提名无效。黄之锋谴责港府进行政治筛选和审查,剥夺其参选权利。但是港府称,鼓吹和推动“民主自决”的人不可能履行议员的职责。

黄之锋当时说,他不代表“香港众志”参选,他提倡和支持香港人“自决前途”是“50年不变”之后的香港前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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