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伦敦——
俞梅荪特别喜欢杰克·伦敦的小说《野性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俞先生与这本小说之间有着特殊的渊源以及情缘!
回归正题,再说俞梅荪先生。他原本是国务院秘书,不曾想到,被人陷害,锒铛入狱……
因此,俞梅荪先生每次触及到《野性的呼唤》,总是生发感慨,总是内心感动,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也总是能够自然地勾起他那血泪斑斑的回忆,那刻骨铭心的前尘往事——
以上就是俞梅荪先生的过往经历,他的“坚持正义,铁骨铮铮”的精神,赢得大家一片赞许——
1989年胡耀邦去世后,俞梅荪在中南海东南围墙的胡家门口徘徊,缅怀。
1989年4月4日,俞梅荪在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式,胡耀邦在主席台右侧前排右四,十天后去世。
2015年4月15日,胡耀邦逝世26周年忌日,俞梅荪前往胡家祭拜,在耀邦书架看到《历代刑法考》、《国际法》等不少自己读过的法律书,倍感亲切。他在狱中反思胡耀邦“简法护民”立法观的重要意义,撰文发表。
1993年秋,俞梅荪(中)和母亲、弟弟。
1994年1月31日,俞梅荪被捕被抄家,俞母吓得心脏病发作,俞弟受惊吓而旧病复发,送回上海老家的精神病医院,滞留三年。1997年,俞刑满出狱,接弟弟出院,暂住北京家中。孤寡残疾的俞弟的上海祖居(江苏路480弄76号三楼顶层)被私企老板惠进德(长宁区政协前委员)构陷强占。后俞弟回上海治病,无家可归,常年滞留精神病医院,数次自杀被抢救。2008年起,俞梅荪接弟弟出院回家,被赶出,在上海流浪,依法维权上访、报案和诉讼,求告无门,反被非法加害,直至今日。
俞梅荪刑满释放,没想到,竟又陷入了更大的劫难,没完没了,深感人类社会的尔虞我诈,持强凌弱,自相残杀的残酷,羡慕那只雄壮又善良的大狗巴克,毅然告别人类社会,回归原始森林。
附——
俞梅荪在狱中誓死护法
作者:王晋
1994年1月起,国务院从事立法工作的秘书俞梅荪深陷冤狱,在北京市第二监狱第5大队第15中队服刑,担任班长,带领全班服刑人员月月超额完成劳改生产任务,他兼任第5大队所属3个中队的文化教员,在全监狱18个中队的两次统一考试,其30多位学生都囊括大队、中队、个人,三项第一名。一天半夜,牢头狱霸打架斗殴,他奋不顾身冲进去,被乱拳打着,打群架者不好意思打他,一场突发的群殴“炸狱”恶性事件被他制止。1995年度,他荣获全监狱劳改积极分子的光荣称号,其事迹被专题报道。
北京市第二监狱西大门。
1996年1月初的一天,第15中队长石长青警司对俞梅荪说:“你可以出狱了,按《监狱法》规定,对劳改积极分子必须减刑8个月至1年,你还剩11个月,赶快交《认罪书》,我们马上向法院提交《减刑建议书》,由其裁定减刑,立即释放。”
对于写《认罪书》,俞梅荪疑惑地问:《刑法》第78条明明规定:“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第72条:“根据悔罪表现,可以缓刑。”依法,我只需“悔改”,而不是“悔罪”啊!对判“缓刑”的人,需要悔罪。人无完人孰能无过,我可以悔改,但我根本就没有犯罪。况且,江平律师(七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为我作无罪辩护,你要我悔什么罪呢?!我明明无罪,法院却判我有罪,这是违法的;现在你们又要我无罪认罪,同样也是违法的啊!我无罪而违心认罪,更是违法啦!
石中队长一下子被问住了。
接连数天,几位上级警官分别来训话开导。其中,第5大队副大队长郭政警督说:“《刑法》关于减刑只需‘悔改’而不需‘悔罪’的规定,尽管发布10多年,但我从来没有遇到不认罪就能减刑的。现在社会上大家都在违法,你无罪而认罪又算得了什么呢?”
俞梅荪说:“人家不懂法律,被你们懵了,违心认罪,或者是被你们威逼利诱,委曲求全,情有可原。但我是搞立法的,一字之差,只能死在这里了!”
俞梅荪服刑以来,不断有全国人大、国务院、最高法院、司法部的秘书同事或老同学为使其提前出狱,疏通关系,分别到狱中动员他赶紧认罪,减刑,回家,照顾病重的母亲和住院的弟弟。
俞梅荪说:“江平先生为我作无罪辩护,却被判为‘缺乏事实和法律根据’而受辱,我怎能认罪,再使江平先生受辱呢?”国务院秘书同事张师兄前来探监问:“那我把江平先生请来,要你认罪?你认吗?”俞梅荪沉思一下说:“即使江平先生来,我也不会认罪的。”
78岁的俞母郑珍的心脏病重,卧床不起,听说儿子不肯认罪而出狱,很是气恼,请人搀扶着颤颤巍巍来到郊外朝阳区豆各庄监狱,要来看个究竟。
俞母一来,就被大队长、中队长、小队长等十来位警官围住,你一言我一语地说:“你儿子表现很好,马上可以减刑回家,但他就是不认罪。”“你叫他认罪吧!让他马上回家照顾你!”
俞梅荪勃然大怒,拍案而起,指着一群狱警怒吼道:“我根本就没有罪!为了我妈,我可以认罪。”他转而对母亲说:“妈,只要你发话,我马上认罪,我是为了妈而认罪的!”
母亲见儿子大义凛然,一身正气,反而无话可说了。她回家之后,精神大振,一再表示“一定要等儿子回来!”她的身体也奇迹般地好转了。
俞梅荪拒不认罪,狱警们立不了功,恼羞成怒,不断被警官提审训斥,其班长和教员被撤,不许其下楼放风,还要关禁闭。石中队长威胁说,刑满也不释放了,还指使其他劳改犯对他进行各种莫名其妙的非难和处罚。
1997年1月31日,俞梅荪刑满出狱,北京市第二监狱存入俞梅荪档案的服刑鉴定:“俞梅荪片面理解法律,拒不认罪,拒绝改造,违反监规,表现很坏。”俞梅荪向居民委员会申请刑满释放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一年后,居委会王主任通知已批准,在填报办理时,又被管片民警一票否决。
——原载北京《后改革网》200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