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時報/華聞社9月13日香港電)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發布消息指,上月被海警查獲的12名港人因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正被刑事拘留,當局會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
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發出「情況通報」,指廣東海警上月23日查獲包括姓李和姓鄧的12名非法越境人員,因為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已被公安局依法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偵辦,公安機關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各項合法權益。
12名港人已扣押在鹽田看守所約三星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偷越國(邊)境罪是指違反出入國(邊)境管理法規。所謂國境是指國家與鄰國的交界,所謂邊境是指大陸與香港、澳門、台灣等地區的分界,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公安局公布消息之前一天,部分被捕港人的家屬召開記者會,指家人被內地海警扣押以來,一直未能聯繫,非常擔心他們的安全,要求內地當局盡快安排家屬委託的律師與當事人會面,並要求特區政府保障港人權益。
在北京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在社交網站回應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的帖文時指,要做事實查證,該12人是因為非法越過水域邊界而被捕,又指他們不是民運人士,而是企圖將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的分子。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奧塔格斯日前在網上發帖文指,有關的12人是香港民主活動人士。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較早前關注12名港人被內地扣留一事,指被捕人士被禁止接觸受委託律師,又質疑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保護香港居民權利的承諾。
昨日陪同扣留人士家屬開記者會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難以相信該12名港人是意圖進入內地,為了將香港分離於中國。
涂謹申又指,特區政府認為他們涉嫌的罪行是在香港發生,外交部昨日表明中國是依法治國,而一個依法治國或有法治的國家,似乎會將他們送回香港特區按法律程序處理。
另外,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昨日社交媒體表示,若民主派議員辭去職務,不能再以議員身份幫助12名港人的家屬,黃碧雲就事件道歉,並收回言論,明白將兩件事扣連或混為一談並不恰當,可能會令被扣押港人及家屬感到冒犯及不安。民主黨表示,就黃碧雲的不當言論,黨主席胡志偉向被扣押港人及家屬致歉,指事件關係12名被扣押港人的安危及法律權利,絕不應與其他事情相提並論。
昨日陪同扣留人士家屬開記者會的立法會議員朱凱廸表示,中共將12人案件,定性為高度敏感的政治案件,將利用作為「反港獨政治宣傳」,形容華春瑩的「帽子」只是開始,下階段可能出現「電視認罪」, 但無論「帽子」有多大,中共也不能解釋,為何剝奪《刑事訴訟法》對嫌疑人的保障,包括會見經家屬委託的律師,特首林鄭月娥最好亦應回應,按中國法律辦事是否包括剝奪會見律師權。
朱凱廸形容,華春瑩的社交網站現階段似是與美國政府鬥嘴,但亦反映12人的命運將成為中共在外交上可供運用的籌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