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在香港現時是自由人 潘曉穎母促陳盡快到台

保安局表示,現時香港沒有法律,與台方進行逃犯移交以及刑事司法協助。陳同佳在香港涉及洗黑錢,已經服刑完畢,現時是自由人,特區政府無權將他續押,或對他施加強制措施。如涉案人願意赴台,自首及接受審訊,而獲台方同意,特區政府會提供可行協助。

士林地檢署:陳同佳作為通緝犯到台後會立即被捕

台灣殺人案疑兇陳同佳,透過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發放錄音,再向死者潘曉穎父母致歉,稱已經通知台灣律師安排自首,期望本月內成行到台灣。士林地檢署說,陳同佳到台後會立即被逮捕,但暫時未收到港方消息。陸委會回覆指,相關事宜已準備就緒,一切依法辦理。

陳同佳:「我願意為了自己的衝動,為了自己犯下的錯事自首,回台灣服刑、受審。」

去年10月,陳同佳在港涉及洗黑錢案刑滿出獄,近一年以來仍未到台灣自首。

死者潘曉穎的母親近日多次接受傳媒訪問,要求陳同佳兌現承諾。陳同佳終於透過協助他的牧師管浩鳴,發放長23秒的錄音回應。

陳同佳:「潘爸爸潘媽媽你們好,我是陳同佳。我再次就曉穎的事向你們道歉,我回台灣的想法,一直未有改變過。我會請我的律師安排回台灣自首的事情,請你們放心。」

陳同佳目前在警方保護下的安全屋居住,管浩鳴表示,陳同佳已通知台灣代表律師聯絡相關部門,處理他回台自首的安排,期望在本月內成行,律師會在下周一假期後再作安排。

他又稱,陳同佳感謝潘曉穎母親早前稱願意為他求情,給他一個改過自身的機會。

負責潘曉穎案件的士林地檢署表示,暫時未有收到港方消息,如果陳同佳抵達台灣,會立即逮捕。

台灣士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紜瑋:「因為他現在也是偵查中被通緝的犯案嫌疑人,司法警察可以加以逮捕,再解送到地檢署。檢察官會進行訊問,再去了解有否向法院申請羈押的必要,原則上第一次申請羈押是有兩個月的羈押期間。」

她又稱,根據台灣法律,偵查機關尚未知道的罪犯自首是可以申請減刑,但陳同佳只是作為通緝犯投案與自首並不同。

台灣陸委會回覆查詢時重申,刑事警察局跟港方的警務處已經建立單一的聯繫窗口,陳同佳隨時可以透過窗口聯絡,相關事宜已準備就緒,又強調本案關鍵在於陳同佳真實的投案意願,以及港府的責任感。

潘曉穎母親促陳同佳勿以藉口拖延 盡快訂日子到台灣

潘曉穎母親回應陳同佳的錄音,要求他親自在鏡頭下承諾自首,並盡快訂下到台灣的確實日子。

潘曉穎母親向傳媒表示,未能證實有關的錄音是否就是陳同佳本人,以及是否出於自願,指陳同佳根本不需要找律師安排,為自己作藉口拖延,只要他登上到台灣的客機,到達後台灣警方便會依法查辦,要求陳同佳盡快訂確實起行時間,潘曉穎母親說會履行承諾,為陳同佳安排機票以及到機場的交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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