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浸大學生署理會長被捕 涉3罪

香港浸會大學代理學生會長方仲賢2日清晨被警方拘捕,他被指涉嫌「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3罪,和在「反送中」抗爭期間購買雷射筆的案件有關。(圖取自facebook.com/busueb)

中華時報/華聞社12月2日綜合報導)香港浸會大學署理(代理)學生會長方仲賢今天清晨被警方拘捕,他被指涉嫌「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3罪,和在「反送中」抗爭期間購買雷射筆的案件有關。

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透過社交平台臉書(Facebook )專頁表示,今天上午約7時,超過20名警員上門拘捕方仲賢,他目前被送到沙田警署。

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上午拘捕方仲賢,指他涉嫌「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及「妨礙司法公正」等3項罪名。

報導指,案件和方仲賢在「反送中」期間於深水埗購買雷射筆被捕有關。

2019年8月6日晚間,時任浸會大學學生會長的方仲賢在深水埗被警方臨檢,警方從他身上搜出10支雷射筆,以「藏有攻擊性武器」拘捕他。方仲賢之後「踢保」(拒絕保釋候查)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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