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涉及《香港國安法》的案件在高等法院續審。辯方專家證人、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認為,遊行參與人士訴求廣泛,即使在同一場遊行示威活動,也不代表參與者完全同意所有標語。她又說,香港從來不是一個獨立的國家,認為「光復香港」沒有重奪主權的意思。
李詠怡說,2015年起陸續有針對水貨客的「光復屯門」或「光復元朗」等示威活動,並非代表參與者要求屯門或元朗獨立,因此單憑「光復」一詞,不代表一定要推翻政權,認為這是不符合邏輯。
控方問到,從片段所見,「光復」活動惡意針對內地人,有人揮動有關殖民時代的港英旗幟,提及驅逐中共,質疑活動有對抗中央,宣揚香港獨立的意圖。李詠怡回應說,認同參與者對內地旅客存有敵意,言詞有侮辱性,但截圖只反映出某一時刻發生的事,同場亦有其他人參與示威,她不認同揮動旗幟的人是代表所有參與者,又指有關示威活動是針對內地人或水貨客,質疑控方是要她「讀心」了解所有參與者當時的想法,但自己難以得出結論。
控方又提出,前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以「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作為2016年參選立法會的口號,競選單張曾印有提及香港自治等的言論。李詠怡說,根據她參考的影片,梁天琦在選舉活動中無具體解釋有關口號的意思,又指從政治角度而言,競選口號的用途,主要是希望公眾記得參選人,增加勝出的機會,不能直接解讀為宣揚港獨。
辯方專家稱揮動「龍獅旗幟」非要求香港獨立
辯方專家證人,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作供。
她指出,在針對內地水貨客的「光復」活動中,留意到有人會揮動有關港英殖民時代的「龍獅旗幟」,但她不能確定他們想表達的意思,又認為如果香港只有「零」個機會回到殖民時期,估計揮動有關旗幟可能只是象徵人們對現時社會的不滿,想返回當時的殖民生活方式或社會秩序,並非要求恢復殖民統治,也並非要求香港獨立。
控方其後盤問李詠怡,如果有人要讓香港從中國取回主權,是否等同要推翻香港的政權,李詠怡說,認同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即從來不是一個擁有自我主權的國家,不可能「取回」主權,認為控方提出的是混淆的說法。
控方又追問李詠怡,是否同意提出「光復香港」等於香港已落入敵入手中,她認為可能有人會這樣理解,但相信是一個較差的解讀。
被告唐英傑涉嫌在去年7.1回歸日駕駛插著「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以及一項危險駕駛交替控罪。
國安處再拘5人涉違反國安法
組織「光城者」被指策劃在不同地點放置爆炸品TATP,警方國安處繼本月5日拘捕9男女,據了解今(12日)再拘捕5名懷疑涉案人士,分別4男1女,年齡介乎15到37歲,包括3名未成年中學生。據了解,警方相信當中兩人是金主,其中一人是學生。
至今有關案件累計有14人被捕,警方說,行動仍在進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英皇集團確認,其中一名被捕人士為集團的物業部員工,已經暫停有關員工的職務。
警方傍晚約6時押解其中一名被捕人士到灣仔英皇集團中心搜查,歷時約45分鐘。
英皇集團表示,全力協助和配合警方的調查工作,亦強烈譴責公然挑戰法律的違法暴力行為。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早前召開記者會,指「光城者」租用尖沙咀彌敦道一賓館單位,用作爆炸品實驗室及儲存化工原料。爆炸品處理課高級炸彈處理主任馬偉德表示,在尖沙咀一爆炸品實驗室內存有實驗室工具、微量TATP化工原料,以製造出一個具殺傷力的爆炸藥,而這些物品在不穩定狀況下,隨時有爆炸風險。
對於組織「光城者」企圖策劃本港恐怖襲擊,李桂華指疑犯今年初開始活躍,他們會擺街站及派發文宣等,早於今年5月警方以國家安全曾作出拘捕行動。初步相信「光城者」成員於今年6月租用尖沙咀彌敦道一賓館單位,最近開始設立爆炸品實驗室。
行動中,警方檢獲微量原材料、製造工具及小量炸藥,至於真實的爆炸品數量仍有待檢驗。警方於上址檢獲行動指南,顯示疑犯企圖於7月上旬策動計劃,針對大量市民受到傷害,動機更提及「香港獨立」訴求等字眼。警方指,市民如有懷疑及舉報可向警方聯絡,而化工原料從業員如果有懷疑,亦可以與警方聯絡,更呼籲家長留意子女去向、避免他們被人唆擺去進行違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