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案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當中超過一半認罪,獲交付高等法院原訟庭判刑或審訊。否認控罪的17名被告今日在高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並排期於明年1月17日預審,1月30日開展為期90天的審訊。控方須於下月16日向法庭呈交開案陳詞,下月30日呈交承認事實。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陳嘉信及陳仲衡主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萬德豪將領導控方團隊。控方確認收到辯方的更新證人名單,預計辯方案情需時35天。辯方交代何桂藍將不會傳召專家證人,原先預計5日內完成案情,現可縮短至兩天。至於鄒家成及林卓廷另涉暴動及《立法會特權法》案,審期與初選案重疊,法庭會優先處理初選案。
17名被告不認罪交付高等法院原訟庭審訊,包括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林景楠、柯耀林、李予信和余慧明。
上訴庭駁回律政司上訴 續准英御大律師代表黎智英抗辯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勾結外國勢力案將於12月1日開審,高等法院早前批准英國御用大律師Timothy Wynn Owen來港代表黎智英抗辯,律政司不服申請上訴。上訴庭今日頒布書面判詞駁回律政司的上訴,並下令律政司需支付上訴訟費。
上訴庭重申,即將開審的黎智英案備受矚目,亦吸引海內外公眾關注,案件涉及具有重大而廣泛的法律論點,更會影響《香港國安法》法理學及煽動罪行的發展。
上訴庭強調公眾對公平審訊的認知對秉行公正至關重要,因此法庭必須採取靈活和明智的做法,作出最符合公眾利益的裁決。基於公眾認知等理由,批准英國御用大律師越洋來港代表黎智英一事,顯然符合公眾利益。
較早前,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考慮到平衡維護國家安全及保護言論自由的議題極其困難、本地資深大律師檔期不合等,認為引入富有經驗的著名海外刑事及人權法專家加入本案完全符合公眾利益,因此批准英國御用大律師Timothy Wynn Owen來港代表黎智英抗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