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筆:仉桂美
文化大學兼任副教授前監察院監察委員
何謂破產?勞保基金何時破產?各方爭論不休,2022年勞保基金虧損589億元,更是達到歷年最高,然勞保局近日卻謂:勞保基金虧損非因投資造成、亦非績效不好,未來將持續提高政府撥補金額。
看來經由特別條例,以特別預算之方式,排除預算法、公共債務法相關條文之適用,再同時提高政府撥補額度,將成現在執政政府在2024大選前的主要帳面遊戲,造成短期未為破產之假象。
但諷刺的是所謂政府負最後撥補責任,在過去公教年改時亦有相同條文規範,現在政府對勞工信心喊話,誰會信呢?證諸公教年改,不就幾乎被攔腰砍對半,政府有負最後撥補責任嗎?況政府兩年前預估之精算報告,與事實發展亦有明顯出入,其與投資方式、財務結構均有密切關聯,何以能如勞動部所言虧損主要是人口老化及少子化之問題呢?
就財政紀律而言,108年公布之《財政紀律法》第1條第2項,「有關財政紀律之規範,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特別法有其優先適用。同條第1項,更明訂貫徹零基預算精神,維持適度支出規模,嚴格控制預算歲入歲出差短及公共債務餘額以健全財政。但實際中央政府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年度舉債額度,卻不受公共債務法相關主要條文之限制。
除了眾所周知之前瞻8800億特別預算、疫情紓困8400億特別預算,尚有海空戰力提升2400億特別預算,均有其特別條例。政府舉債連連,不斷突破正常法制之適用,舉債已至6兆多,達歷年新高。若再不積極面對勞保嚴重虧損破產之問題,仍圖經特別預算及特別條例舉債以撥補文飾之,則除債留子孫外,更大之財政紀律風暴已非全民所能負荷,勞工權益更談何保障?
太平洋日報2023年2月15日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