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 身心障礙團體勇爭不分區立法委員

【記者王輝丹/臺北報導】「我們要身障立委!」、「落實身心障礙者公民參政權!」、「CRPD不能淪為口號!」由障礙者團體代表與學者專家們組成的「CRPD聯盟」,今(22)日上午10時15分在立法院中興大樓一樓101會議室舉辦「身心障礙團體爭不分區立法委員記者會」,此次參加協會及團體包括:CRPD聯盟、台灣公益聯盟、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臺灣身心障礙者人權監督聯盟、視障者家長協會、聽障人協會等,記者還會上各團體代表大聲疾呼身障人權不能等,與會的立委皆表支持。

CRPD聯盟召集人及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理事長張宗傑表示,台灣有超過120萬的身障者及約500萬的家屬,需求多元化與個別化的優質身障政策,上一屆台灣(地區)立法院因沒有身障立委,使得在推動諸多身障政策困難重重,本次召開記者會,就是呼籲各政黨催生身障立委,傾聽障礙者的心聲,建立有效解決障礙者家庭問題的平台,障礙議題不分藍綠白,「沒有障礙者的參與,不要為障礙者做決定」。同時,也積極促進台灣社會進步文明,讓全民瞭解我國超高齡化的障礙經驗,落實障礙平權。

依據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古允文教授的研究顯示,去(111)年8月交付國際委員審查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在第29條保障身心障礙者參與政治及公共生活部分,只有簡單說明「身心障礙者得自由加入各政黨,亦得依《政黨法》規定,籌組政黨並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僅是消極地說明身心障礙者可以自由參與公職選舉,極度缺乏積極促進身心障礙者參與政治的措施,因此各民間版報告均批評「未給予障礙者足夠支持參與選舉」。近些年來在鄭龍水、楊玉欣(國民黨)與王榮璋(民進黨)三位立法委員之後,立法院就沒有身心障礙者的委員代表。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周月清教授表示,CRPD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已國內法化,國家應落實身心障礙者享有平等的各項人權及自由;保障其就醫、就學、就業、生活維護、參與社會、經濟安全及其他福利服務;制定合理調整措施;建構社會參與所需之無障礙資訊與環境。對於所需預算應優先編列。台灣一定要有身障立委!

立法委員徐志榮認為,依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之精神,確保身心障礙者在與他人平等之基礎上享有各項基本人權及基本自由,然而,台灣現實社會中,《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未明定救濟制度,當身心障礙者遭受歧視而權利遭受侵害時,難以透過司法途徑爭取權益,力挺身障立委進國會,建立符合障礙者需要的政策與制度,落實行政監督,保障身障者人權,刻不容緩!

視障者家長協會藍介洲秘書長表示,希望各主要政黨能提名障礙團體代表或具障礙意識之不分區立法委員進入國會,藉以彰顯該政黨是真的願意跟台灣120萬個障礙者與家庭站在一起,共同爭取與捍衛我們障礙者應有的權益保障。

「CRPD聯盟」主要訴求有三:

  • 台灣超過120萬身心障礙者,連同照顧者影響所及近500萬家庭,已是台灣總人口四分之一,急需國會中設有身心障礙者立法委員席次。
  • 身心障礙者最了解自己的困境與人權需求,「沒有我的參與,不要為我做決定」(Nothing About Us Without Us)。
  • 呼籲各政黨進行不分區立委提名時,應優先保障身心障礙者名額於絕對安全名單內,以彰顯人道關懷與社會正義。
    記者會直播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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