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4月21日澳門訊)台灣藝人安以軒丈夫、德晉集團前主席陳榮煉,他被控犯罪集團等83項罪。案件(21日)在澳門初級法院宣判,判處34項罪成,包括1項黑社會罪、24項在許可地方內不法經營賭博罪,數罪併罰合共14年徒刑,並維持羈押直至判決確定。並要和案中另外4名被告,合共賠償政府5億7千萬港元和5間索償博企2億400萬港元。
一直被覊押的陳榮煉朝早由囚車送往法院,法官林炳輝用了1個半小時宣讀判詞。同案的8名被告,有4人罪名不成立,另外4人是分別被判監7年至11年不等。
案件共有9名被告,(21日)仍只有被羈押的陳榮煉出庭,他全程表現冷靜。
合議庭主席林炳輝在庭上指出,陳榮煉被指控的 83項罪名,當中包括39項在許可地方不法經營博彩罪,經法庭確認為改為24項,並指出德晉集團的電腦、伺服器和大量文件均助證公司有賭底面業務,伺服器65萬條賭博紀錄中逾3,400條涉及賭底面,並從中最少不法獲利15億。
至於黑社會罪方面,林炳輝稱,陳榮煉負責創立和領導集團,其餘4名被告推廣、資金轉移和管理財務等工作,利用6間博企的德晉貴賓會名義接受投注,以高碼佣吸引賭客賭底面,隱瞞真實博彩投注額造成博企和特區政府的損失,則構成相當巨額詐騙罪,公司內部則有多個帳戶接受賭底面還款,並在多次內部轉賬後轉移至陳榮煉和其他被告的帳戶名下。
至於其他被告,主審法官林炳輝經庭審認定,王佩琼、張秀碧、廖永亨、李達泉以德晉貴賓會名義,成立長期有組織、穩定的以不法賭博作為不法利益的集團,分別負責賭底面及帳房、處理資金帳戶及資金轉移、推廣電投及賭底面及獲得電投系統,管理集團財務,觸犯一項黑社會罪;加上相當巨額詐騙罪等罪成,分別合共被判刑10年、10年、11年、7年。
第五嫌犯陳錦志、第七嫌犯蔡偉振、第八嫌犯李滿星及第九嫌犯譚桂嫦,基於證據不充分,全部罪名不成立。
案中的9名被告,只有被覊押的陳榮煉到庭。他雖然一直不承認德晉集團是黑社會組織或不法經營賭博,但主審法官表示,由陳榮煉負責創立和領導的集團,與案中負責推廣、資金轉移和財務管理的另外4名被告,是利用6間博企的德晉貴賓會名義,接受投注和用高佣金吸引賭客,進行非法博彩。法官表示,他與案中其他4名判刑的被告,如果不服,可以在20天內提出上訴。
陳榮煉2022年1月遭澳門警方逮捕並羈押,至8月4日澳門檢察院正式提出起訴。控方案情指,陳榮煉建立「德晉貴賓會」,至少自2014年起與眾被告在各娛樂場經營「賭底面」,內部以「外底」或「星數」為暗號,以約定比例私下接受賭客「枱底」投注,將「枱面」賭注在「枱底」以倍數加大,碼傭亦加大兩倍。
集團為防避博監局監督和檢查,會提交虛假財務報表,此外,該集團還在澳門經營電話投注「快速電投」、「可視電投」,利用賭博網頁和手機應用程式,在菲律賓等地經營的賭博活動開直播,方便賭客在不同地點進行電投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