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名海外港人被警方懸紅通緝,美指是威脅全球人權的危險先例

香港警方以國安法為名通緝的八名海外港人,八名被通緝者分別是前立法會民主派議員羅冠聰丶郭榮鏗及許智峯;國安法生效後解散的法律界論政團體「法政彙思」創辦人之一的任建峰丶已解散的香港職工會聯盟前總幹事蒙兆達丶美國港人組織「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郭鳳儀丶攬炒團隊的劉祖迪,以及在海外籌組「香港議會」的評論員袁弓夷。被指觸犯勾結外國勢力 丶煽動分裂國家丶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在聽證會或社交平台上呼籲制裁港府或法官丶影響香港金融中心地位等。各人涉及的罪行由一項到三項不等,但懸紅金額一律為每人100萬元,而合共800萬元的賞金則是近年警方單次行動的最高懸紅金額。

駐港國家安全公署之前表示,堅決支持香港警方依法通緝外逃反中亂港分子,強調海外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在任何地方觸犯香港國安法、實施有關犯罪行為,都必定受到法律的追究和懲罰。

上述八人現時身處英國丶美國丶澳洲或日本,又或擁有當地國籍或政治難民身分,而英美澳已因國安法而叫停三國與香港的移交逃犯協定,意味三國不會因應港警要求而引渡上述人士;至於日本,雖沒有與香港簽訂移交逃犯協定,但有簽訂刑事司法協助協定,須向對方移交被羈押人士,以提供證供或協助進行偵查丶檢控或其他法律程序。

身是資深大律師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表示,在一個電台節目被問到在被通緝人士所在地探望或食飯等是否要小心,他說香港並無「牽連罪」,不會因為對方是親戚或朋友而有罪。 他又說,所有國家安全的罪行都屬於政治罪行,根據聯合國指引及香港法律,不可以要求移交政治人物。但被通緝人士可能經過本港的友好國家或地方,不能排除被當地以行政或強制措施移送回港,但這不是法律問題,而是國際的政治問題。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今次警方的行動目的是要截斷有關人士的資金鏈,凍結、限制、沒收及充公其財產,並查出他們在香港和外國的聯繫人、同黨或背後金主。鄧炳強說,任何人協助、教唆、或以資金資助他們繼續進行危害國家和香港安全的行為,均有機會違法,如果明知其危害國家安全,仍在網上為他們眾籌,亦可能屬違法。

行政長官李家超出席行政會議時被問到,被懸紅通緝的人士表明不會自首,又指港府無權在海外拘捕,是否反映懸紅難以發揮作用。李家超回應,警方高度重視今次通緝8人,發出懸紅是拘捕嚴重罪行疑犯會採用的做法,過去亦有以類似手法,通緝涉及謀殺、械劫等嚴重罪案的疑犯。

李家超強調,警方與不同地區都有不同警務合作,會按照實際情況採取拘捕行動,相信一定有空間阻止疑犯逃之夭夭。他又相信有很多奉公守法的市民,會樂意就警方的行動提供消息,警方的做法是要發放訊息予港人和任何試圖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士,當局不會袖手旁觀。他說所有國家的國家安全法律都有域外效力,《香港國安法》亦一樣。

容海恩促袁弓夷盡快回港自首 稱離婚不能解決問題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表示,袁弓夷是她兩個小朋友的爺爺,是不爭事實,即使離婚亦不能解決所有問題。她又說,結婚初期過時過節有與袁弓夷見面,到了「黑暴」時,見面亦很少,對方現時已不在港,不在香港亦不會見面。

容海恩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早前已發聲明與袁弓夷脫離關係,因為不認同對方的做法極端,形容道不同不相為謀,她希望袁弓夷盡快回港自首,認為是負責任的做法。

她又說,有就此事與正在海外的丈夫袁彌昌通電話,相信他受到不同的壓力,亦有提醒他在法律或錢銀方面要小心。

美國英國譴責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表示,美國譴責香港警方國安處懸紅通緝8名身處海外的人士,認為此舉將開創一個危險的先例,威脅到世界各地人士的人權和基本自由。

澳洲外長黃英賢則表示,澳洲政府對香港當局的決定深感失望,又指澳洲一直對香港國安法的廣泛適用表示擔憂。

英國外交大臣祈湛明批評香港警方國安處懸紅通緝8名身處海外人士的決定,指出部分人身處英國,認為是中國域外法律威權影響力的又一例證。

祈湛明說,英方不會容忍中國對英國和海外個人進行恐嚇和壓制的任何企圖。英國會一直捍衛言論自由,並為受針對的人士挺身而出。

澳洲外長黃英賢則表示,澳洲政府對香港當局的決定深感失望,又指澳洲一直對香港國安法的廣泛適用表示擔憂。

中方促停止為反中亂港分子撐腰張目

中港政府方面,駐港國家安全公署丶港府發言人及特首李家超先後發言支持警方做法,而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則針對外國政府的聲明發文反駁,指美國國務院發言人丶國會有關機構丶美國駐港總領館丶英國外交大臣等國政客發表涉港謬論,妄議香港警方通緝八名外逃「反中亂港首惡分子」,並公然詆毀香港國安法,是干預香港法治和正常執法,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香港保安局表示,有國家肆意對警方國安處依法通緝在逃人士的行動作出無理抨擊,對此表示強烈反對和譴責;有關國家嘗試以不同藉口為相關人士開脫,完全不尊重法治,其心可誅,其行可鄙。

外交部發言人毛寧說,任建峰等人長期從事反中亂港活動,竄逃海外後變本加厲,興風作浪,繼續煽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充當外部反華勢力干預香港事務的急先鋒,其惡劣行徑嚴重違反香港國安法,嚴重衝擊「一國兩制」底線,嚴重損害香港的根本利益,嚴重危害中國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毛寧說,香港警方根據國安法和本地其他法律通緝這些亂港分子是順應民意,維護法治的正義之舉,是保障香港長治久安的正當之舉。她重申,有關國家應尊重中國主權和香港法治,停止為反中亂港分子撐腰張目,停止包庇罪犯。

至於被通緝的八名海外港人,則透過不同平台表態,異口同聲表示不會停止和平政治倡議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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