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烈
西安公安局長安分局8月14日發布的通告令顯示,官方打擊的主要對象是 “滯留緬北”、“滯留金三角”,“滯留阿聯酋”,“滯留柬埔寨人員”。那麼,他們的罪行是什麼,當局沒有提任何具體事實。“滯留”為什麼涉罪? 並不清楚。公安局將他們一律稱之為“涉詐高危人員”。
有人猜想,大概人在境外,而且“滯留”,公安局已不可能想抓就抓,所以他們是“高危人員”,要他們投案自首的緊迫性就非常之高了?
令人吃驚的是西安公安局這一通告令殺氣騰騰,威脅面大,涉及面廣,甚至威脅到“涉事人”或者“疑似涉事人”的家屬、親戚,讓人聯想到中國古代一人犯法,株連九族的酷刑。
當局通告稱,“非法滯留境外涉詐高危人員”必須在9月10日前“通過正規渠道入境回國”,而且,在入境前14日必須“提前自主或委託家屬向戶籍地派出所報備。”
如不按期入境,“一律對本人或者直系三代家庭成員在入團、入黨、參軍、考錄公務員和事業編製等財政供養人員政審時依法依規從嚴審核。”
網友的反應也很新奇:
“我都呵呵了,查你三代!”
“您也不調查一下他們有沒有人生自由,有沒有行動自由,能不能回來?”
“這麼壞,能不能開除中國國籍?!”
西安公安局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等法律規定:
要求家屬應主動配合公安機關說服“滯留境外高危人員”“儘快回國投案自首”,而且在公安局眼中,單位、組織和個人都有“包藏”嫌疑:“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為滯留境外違法犯罪嫌疑人提供隱藏處所、財物交通工具、通風報信、作假證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條件幫助其逃避處罰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如果“高危人員”最終不肯回來並在他國安家落戶怎麼辦?將“一律視作“下落不明”凍結戶籍,凍結後停止身份證、行駛證等一切戶籍業務及相關業務辦理。”
此舉如同號召全民抓間諜,上海等地號召大家舉報腐敗醫務工作者一樣,西安公安局號召“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滯留境外高危人員。
據指中國多地警方都在要求“滯留境外高危人員”限期回國,但發展到株連家人,西安難道搶先了一步?或者是中國各地的普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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