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9月26日訊)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升於去年9月,與攝影師到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在場館外被警員截查,陳被指拒絕出示身份證及大吵大鬧,被控一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及交替控罪“阻礙公職人員”罪。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早前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裁判官梁嘉琪周一(25日)裁定被告阻撓正當執行職務警員罪罪成,並判監5天。
裁判官梁嘉琪裁定陳朗升阻差辦公罪成,指他肆無忌憚、不合情理,沒有適時提供身分證明文件予警員查閱,考慮到其當時態度和反應等,認為他故意阻撓警員執行職務。梁官聽取求情後指,考慮到當時秩序和案情,判處陳朗升即時監禁5天,陳獲準保釋等候上訴。
在陳的律師表示他將提出上訴後,裁判官梁嘉琪批准了他3萬港元的保釋金。這名記者不能離開香港,必須交出旅行證件。陳朗升在聆訊後表示,他對監禁判決並不感到驚訝。“每個人都能看到法庭是如何看待此案的。公道自在人心,”他說。
至於判決會否對媒體採訪工作有影響,陳朗升認為在此階段難判斷,只能說對於行家是一種警剔,並稱:“警察埋到你身就唔好理,拎左你記者證、身份證出嚟先”。現年42歲、身兼香港記協主席的陳朗升是網絡媒體C頻道(Channel C)的副採訪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