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開審受關注 辯方就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提出爭議

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12月17日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案件開審,由高等法院三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審訊借用西九龍裁判法院法庭進行,開審後法庭先處理有關「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檢控時效法律爭議。

就黎智英面對的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辯方提出檢控爭議。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1條,控方如要就煽動罪行提出檢控,只可於犯罪後6個月內作出,根據控方列出的涉案文章,最早刊登的一篇於2019年4月1日發布,而《蘋果日報》在2021年6月24日停刊,因此檢控期限應至12月24日;而黎智英同月28日才正式被檢控出庭應訊,即已超過檢控時效至少4日。

辯方亦爭議,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59D條,法律程序時限已屆滿,便不能就該罪行提出法律程序;黎智英在2021年12月28日被提控上庭應訊,等同控方就該罪行提出法律程序,重申當時已超過檢控期限。

黎智英代表律師又認為相關行為若涉及新聞自由,在決定是否批准提控時,亦應納入考慮。

另外法官又提到,本案在明年2月12至16日農曆新年假期期間休庭,2月19日開庭。聆訊明日會繼續處理檢控時效的法律爭議。

法院外加強保安,反恐特勤隊、裝甲車在以及警車在法院外戒備。


案件借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法院外加強保安,反恐特勤隊、裝甲車在以及警車在法院外戒備,現場加設鐵馬,有幾十名警員巡邏,亦有警犬協助。旁聽人士及司法人員入法庭前,需接受安檢。


黎智英的審判是香港首例被控與外國勢力勾結的審判。根據《港版國安法》,他面臨兩項串謀外國勢力罪名和一項共謀罪名。根據英國殖民時代的法律,他還被指控煽動叛亂,該法律越來越多地被用來鎮壓異議人士。

這起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案件與黎智英創辦的現已停刊的親民主報紙《蘋果日報》有關,許多人認為這是對新聞自由的審判,也是對前英國殖民地司法獨立的考驗。

黎智英的兒子黎崇恩(Sebastien Lai)在台北告訴路透社記者,由政府任命的三名法官沒有陪審團的審判是“一場騙局”。他認為,這完全是“一場表演”,結果早已註定。

對黎智英的審判被推遲了一年多,他對新審判中面臨的所有指控均不認罪。他目前因一起報社租約糾紛被判詐騙罪正在服刑,刑期為5年9個月。

路透社報道稱,香港和中國當局都表示,香港法治健全,在法治面前人人平等。香港和中國官員都表示,需要安全立法來恢復這個前英國殖民地的穩定。

黎智英12 歲從中國大陸偷渡到香港,從手套廠打工到創辦佐丹奴休閑服裝連鎖店,走上了一條白手起家的道路。1989 年天安門事件後,黎智英直言不諱地倡導民主。後來,隨着中國政府對佐丹奴的打擊,黎出售了自己的股份。1995 年,他創辦了《蘋果日報》,該報憑藉有時對政治報道和名人的花邊爆料,迅速成為全市最暢銷的報紙之一。該報採取強烈的民主立場,經常呼籲讀者參加抗議活動,並譴責 2020 年 6 月頒布的《港版國安法》。

在 2019 年的“反送中”條例抗議活動中,黎智英走上了街頭,還與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和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會面,討論引發抗議但最終被撤回的有爭議的引渡法案。《港版國安法》頒布後,他公開批評,並稱他曾經熟悉的這座城市 “已經死了”。

雖然 2019 年的抗議運動缺乏明確的領導者,但黎智英的高調使他成為當局的目標。2020 年 8 月,他被逮捕,約 200 名警察突襲了《蘋果日報》報社大樓。

該報於 2021 年 6 月被迫關閉,此前警方凍結了該報 230 萬美元的資產,搜查了其辦公室,並逮捕了其一些高級編輯和高管,指控他們與外國勾結危害國家安全。《蘋果日報》的最終版在數小時內就被搶購一空,讀者搶購了全部 100 萬份。

同樣受到共謀指控的六名前《蘋果日報》高管去年認罪,承認他們與黎智英合謀呼籲對香港或中國實施制裁或封鎖,或進行其他敵對活動。

今年5月,港法院以政府批準的法官正在聽取案件為由,駁回了黎智英終止訴訟的請求。

黎智英的律師之一羅伯特·彭(Robert Pang)指出,法官的任命缺乏透明度,這可能會影響公眾對司法機構和司法程序的信心。

原定於去年12月開始的黎智英的審判也被推遲,而香港政府呼籲北京有效阻止他聘請英國辯護律師的企圖。該當局隨後禁止律師蒂莫西·歐文(Timothy Owen)代理黎智英案,理由是這可能會構成國家安全風險。

8月份,法官們提議進一步推遲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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