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日前對「47人案」作出裁定,引發國際譴責,歐盟稱此案「破壞人們對香港法治的信心」。如今2名英國籍法官宣佈辭去香港終審法院職務,其中一人透露請辭原因涉及香港的政治局勢。
香港司法機構6日晚間發佈聲明表示,兩名英國籍的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郝廉思(Lawrence Collins)和岑耀信(Jonathan Sumption)已分別向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提出請辭。
紀錄顯示,郝廉思及岑耀信均為英國最高法院的退休法官。
郝廉思向《金融時報》表示:「由於香港的政治局勢,我已辭去終審法院的職務」,但強調他仍然對終審法院及其成員的完全獨立性充滿信心。
岑耀信亦是向路透社證實他已請辭,並透露將於下週發表聲明。
李家超遺憾 張舉能稱不影響終院運作
行政長官李家超對兩人請辭表示遺憾,強調實施《香港國安法》及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保障市民依法享有的人權和自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說,完全有信心終院不會因為法院人員變動而影響運作。
李家超在行政長官辦公室凌晨發出的新聞稿中又說,留意到郝廉思表示他繼續「對法院及其人員的全面獨立性有完全信心。 」對於郝廉思提及他因香港的政治情況而辭任,李家超強調,2019年香港發生大規模暴動、港版「顏色革命」,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香港特區安全。為填補當時國家安全法律幾乎真空的漏洞,中央頒布實施《香港國安法》,特區也完成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制定了《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同時保障市民依法享有的人權和自由,《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均明確在條文中訂明,《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的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權利和自由,繼續依法受到保護。
大律師公會相信,兩人辭任不會影響終院履行司法職能。律師會表示,對香港的司法獨立和誠信充滿信心。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對於郝廉思和岑耀信辭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表示遺憾;又說完全有信心,終審法院會繼續全面履行作為香港最高上訴法院的憲制角色,不會因法院人員變動而影響運作。
張舉能代表其本人及終審法院常任法官發表聲明說,多年以來,包括郝廉思和岑耀信在內的海外非常任法官對終審法院的工作貢獻良多,香港司法機構對此表示謝意。
張舉能重申,司法機構致力維護香港的法治,以及受《基本法》保障的獨立司法制度。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會繼續緊守司法誓言,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嚴格根據法律原則,維持司法公義。
張舉能表示,現時終審法院有4位本地非常任法官和8位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非常任法官。去年和今年5月分別有兩位海外非常任法官獲任命,香港亦將繼續任命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合適人選出任非常任法官。
香港律師會會長陳澤銘回應,終審法院作為香港的最終上訴法院,除了首席法官和常任法官之外,亦設有一個由香港和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非常任法官組成的小組,按需要邀請他們加入終審法院審案。所有現任和前任非常任法官,都是來自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具有最高水平的傑出法官,並竭誠及無畏地依法,在維持司法公義中擔當重要角色。
陳澤銘表示,強烈支持根據《基本法》,繼續保留海外非常任法官在香港司法公義中的角色,亦對香港的司法獨立性和誠信充滿信心。
2年來已4位英國法官請辭
事實上,自2020年港版《國安法》通過以來,中國及港府對於異議人士的鎮壓,讓越來越多英國等海外法學家決定切斷與香港終審法院的聯繫。
英國最高法院在2022年3月底宣佈,該法院院長韋彥德(Robert Reed)及副院長賀知義(Patrick Hodge)辭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職務,且即刻生效。
韋彥德在聲明中表示,儘管香港法院對法治的堅持仍備受國際尊重,但在與英國政府商討後認為,英國最高法院的法官難以在不被視為幫一個「背棄政治自由及言論自由的政權」背書的情況下,繼續擔任香港終審法院法官。
時任的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則表達遺憾,但強調「堅決強烈反對任何指兩位法官的辭任與香港實施《香港國安法》或與香港的言論自由和政治自由有關的失實指控。」
此前,澳洲籍的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施覺民(James Spigelman)也在2020年9月請辭。
施覺民當時接受澳洲廣播公司ABC訪問時表示,辭職的決定與北京實施的港版《國安法》有關。但並未進一步說明細節。
根據香港《基本法》,終審法院可根據需求邀請非常任法官或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參加審判。
目前仍有多位英國法官在香港終審法院擔任非常任海外法官,包括今年初獲留任3年的廖柏嘉(David Neuberger)和范理申(Nick Phillips)。另有來自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加拿大和澳洲法官。
47人案裁決引國際譴責
香港高等法院5月30日裁定「47人案」中的14名不認罪被告罪成,成為港版《國安法》實施後宣判的首宗「串謀煽動顛覆國家罪」,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
歐盟外交事務辦公室批評,該判決象徵著「香港基本自由和民主參與的進一步惡化」,並稱此案令人對香港關於開放和多元化的承諾產生質疑。
中國外交部則反駁:「任何人都不能打著民主的旗號從事違法活動並企圖逃脫法律制裁。」重申中方「堅定支持香港特區執法和司法機關依法履職盡責、懲治各類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堅決反對個別國家借有關司法個案干涉中國內政、抹黑和破壞香港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