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核處理水:北京:將恢復進口日本水產品

圖為福島第一核電廠處理水儲罐。(共同社)

日本福島含氚核處理水經過濾處理,2023年8月24日起由海底隧道至離岸1公里處排放入海,每年排放氚總量為22兆Bq,相當於核災前福島第一核電廠正常運轉的排放限值。國際原能總署此前評估,日方排放計畫符合國際安全標準,對民眾和環境造成的輻射影響可以忽略。

日本福島一處水產市場內攤販在整理漁獲。(共同社)

福島第一核電廠的核處理水去年開始排放入海,中國全面禁止日本水產品進口。現在傳出日本同意擴大國際原子能總署對海水、魚類的監測,包含中國在內的第3國能參加此監測體制,意味著中國擬解除針對日本水產品的禁令。

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9月20日訊)中國外交部今天表示,中日雙方針對福島第一核電廠核處理水排海問題達成4點共識。中方將在有效參與國際原子能機構框架下的長期國際監測和參與國的獨立取樣等監測活動實施後,基於科學證據逐步恢復符合規準的日本水產品進口。

福島第一核電廠的核處理水去年8月底開始排放入海,中國全面禁止日本水產品進口。今天傳出,中國將參與監測福島核處理水,這讓日本水產品輸入中國露出曙光。

中國外交部今天下午證實這一消息。中國外交部表示,兩國主管部門近期就福島第一核電廠核處理水排海問題持續進行多輪磋商,達成4點共識:

一、日方明確將切實履行國際法義務,盡最大努力避免給人體和環境造成負面影響,並將持續展開海洋環境及海洋生態影響評估。

二、基於中國等所有利益攸關國的關切,日方歡迎在國際原子能機構框架下設立覆蓋排海關鍵環節的長期國際監測安排,並將確保中國等所有利益攸關國有效參與其中以及這些參與國的獨立取樣監測、實驗室分析比對得以實施。

三、雙方一致同意,本著對生態環境和民眾生命健康高度負責任態度,基於科學持續展開建設性對話,妥善處理涉及排放的關切。

四、中方表示,根據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世貿組織規定,中方對原產地為日本的水產品採取了緊急預防性臨時措施。中方將在有效參與國際原子能機構框架下的長期國際監測和參與國的獨立取樣等監測活動實施後,基於科學證據著手調整有關措施,逐步恢復符合規準的日本水產品進口。

中國外交部強調,敦促日方認真回應國內外關切,切實履行自身責任,全面配合建立利益攸關國實質參與、獨立、有效的長期國際監測安排,並同意中方獨立取樣監測。

今年7月,中日外相會談時,日方要求中國即時撤除禁止進口日本水產品的措施。對此,中方要求建立中國可參與監測核處理水排海對海洋造成影響的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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