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1月4日電 (記者 李京澤 張素)科學技術普及法修訂草案4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針對加強科普信息審核監測,修訂草案作出相應規定。
中國科學技術部部長陰和俊當日受國務院委託對修訂草案作說明時說,現行科學技術普及法于2002年公佈施行,對促進科學技術普及、提高公民科學文化素質、推動創新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解決科普發展中的突出問題,有必要修改現行科學技術普及法。
修訂草案新增“科普活動”和“科普人員”兩章,共8章60條。其中為促進科普活動,作出相應規定,包括支持科普創作、發展科普產業,加強重點領域科普,加強科普工作評估等。
修訂草案明確國家推動新技術、新知識傳播與推廣;部署實施前沿技術領域重大科技任務,應當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科普;加強突發事件預防、救援、應急處置等方面的科普工作,完善應急性科普響應機制。
在加強科普信息審核監測方面,修訂草案明確,提供科普產品和服務、發佈科普信息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對科普內容的合法性、科學性負責。各類互聯網傳播平台應當建立健全發佈科普信息的科學性審核機制,不得發佈偽科學、反科學信息。對經證實屬於偽科學、反科學的信息,應當立即採取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
修訂草案還規定,國家加強對科普信息發佈和傳播的監測與評估,對傳播範圍廣、社會危害大的虛假錯誤信息,科學技術或者有關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及時予以澄清和糾正。
此外,為加強科普場館建設,修訂草案增加規定,國家完善科普場館和科普基地建設佈局,擴大科普設施覆蓋面,促進城鄉科普設施均衡發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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