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31日電 (記者 陳杭)2024年12月31日,北京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北京市自動駕駛汽車條例》(下稱《條例》)。《條例》明確,北京推動與天津、河北等地在自動駕駛汽車領域協同創新,推動政策互認、標準兼容、場景聯通、產業協作,為多場景、跨區域的自動駕駛汽車創新應用活動提供支持。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熊菁華表示,北京率先規劃建設全國首個高級別自動駕駛示範區,積累了豐富的地方實踐經驗。隨著北京自動駕駛實踐的不斷深化,面臨著部分創新應用活動缺乏法律支撐的問題。
《條例》共7章48條,包括總則、技術創新、基礎設施規劃建設、上路通行管理、安全保障、法律責任、附則,旨在規範和促進自動駕駛汽車創新應用,推動智慧交通和智慧城市建設,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生命財產安全。
《條例》對自動駕駛創新應用活動進行了全環節規範,實行包容審慎監管。明確自動駕駛應用場景類型包括個人乘用車出行,除校車業務以外的城市公共汽電車、出租車、汽車租賃等客運服務,除危險貨物運輸以外的道路貨物運輸等。
《條例》明確了自動駕駛汽車安全保障的相關要求,以更好平衡促進產業發展與保障首都安全的關係。規定自動駕駛汽車生產、車聯網軟件提供、通信運營等相關企業依法落實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建立風險管控機制、制定應急預案等網絡安全管理要求,以及評估數據安全風險、保護個人信息等數據安全管理要求。
此外,《條例》明確鼓勵支持自動駕駛汽車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支持企業、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等開展自動駕駛汽車領域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推進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條例》將於2025年4月1日起施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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