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擬修法明確:劃分空域應當兼顧低空經濟發展需要

中新社北京2月24日電 (記者 謝雁冰)民用航空法修訂草案24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修訂草案規定,保障低空經濟發展對空域利用的合理需求,明確劃分空域應當兼顧低空經濟發展需要。

修訂草案共15章255條,對現行民用航空法作了較為全面的修改完善,主要明確民用航空事業高質量發展的總體要求,強化民用航空活動安全保障,促進通用航空和低空經濟發展,加強對旅客權益的保護,完善涉外法律關係制度設計。

修訂草案第七十四條規定,劃分空域,應當兼顧民用航空和國防安全、低空經濟發展需要以及公眾利益,使空域得到合理、充分、有效利用。

修訂草案明確國家鼓勵發展通用航空,加快構建通用航空基礎設施網絡,培育通用航空市場,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支持通用航空產業發展。修訂草案指出,拓展通用航空業務範圍,允許通用航空企業從事部分定期運輸業務;整合簡化通用航空企業準入審批程序,將現行的經營許可證和運行合格證兩項行政許可合併為統一的運營許可證;明確對通用航空業務實施分類管理,進一步增強市場活力。

修訂草案指出,促進通用機場發展,在“民用機場”一章中專設“通用機場”一節,對國家統籌運輸機場和通用機場協調發展、省級人民政府因地制宜推進通用機場建設以及組織編製通用機場佈局規劃等作了規定。(完)

來源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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