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3月30日訊)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主辦、法國吉美國立亞洲藝術博物館協辦的博物館界國際盛事「博物館高峰論壇2025」於三月二十九日圓滿結束。高峰論壇一連兩日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行,累計報名人次逾7 000,創歷屆新高,當中三分一為非本地人士,分別來自39個國家。
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主辦、法國吉美國立亞洲藝術博物館協辦的「博物館高峰論壇2025」昨日(三月二十八日)起一連兩日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行,反應踴躍。
高峰論壇報名者來自多個不同界別,除了香港、內地及海外的博物館同業、文化藝術機構及畫廊代表外,尚有博物館相關服務或產品供應商、教育機構、媒體製作公司、公共機構,以至金融、科技、旅遊、文化傳播、職業訓練等行業從業者。這充份反映高峰論壇是一個能增進對話、擴展網絡及促進營商機會的平台。
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主辦、法國吉美國立亞洲藝術博物館協辦的「博物館高峰論壇2025」今日(三月二十九日)圓滿結束。圖示(左起)法國駐華大使白玉堂、康文署署長陳詠雯,以及法國吉美國立亞洲藝術博物館主席Yannick Lintz博士在閉幕典禮上合照。
高峰論壇以「跨越」為主題,論壇匯聚了超過30位、來自全球17個國家的著名文博專家及傑出領袖,分享寶貴的專業經驗、研究成果和創新理念,並有逾40位來自粵港澳大灣區博物館聯盟和東盟國家的博物館專家組成代表團參與。
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主辦、法國吉美國立亞洲藝術博物館協辦的「博物館高峰論壇2025」今日(三月二十九日)圓滿結束。圖示(左起)康文署助理署長(文博)梁潔玲、康文署副署長(文化)譚美兒、法國駐港澳總領事杜麗緹、法國駐華大使白玉堂、康文署署長陳詠雯、法國吉美國立亞洲藝術博物館(博物館)主席Yannick Lintz博士、博物館首席館員Jamel Oubechou,以及博物館節目及觀眾事務總監Anne Yanover。
康文署署長陳詠雯在閉幕典禮上致辭時表示,香港正不斷發展,特別是在博物館方面,西九文化區有M+和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館。康文署管理15間博物館和兩個藝術空間,其中香港藝術館、香港歷史博物館、香港科學館和香港文化博物館為旗艦博物館。此外,城中還有不少特色私營博物館,包括此次高峰論壇的合作夥伴慈山寺佛教藝術博物館及香港中文大學文物館等。這些博物館正以更全面和深入的方式展現香港的故事。
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主辦、法國吉美國立亞洲藝術博物館協辦的「博物館高峰論壇2025」今日(三月二十九日)圓滿結束。圖示康文署署長陳詠雯在閉幕典禮上致辭。
陳詠雯表示,博物館高峰論壇已邁入第四屆,與博物館及整個社會一樣,正在努力重塑模式並超越傳統界限。本屆的討論涵蓋了文化旅遊和社群身心靈健康等議題,同時以科技創新和可持續發展為主題。博物館角色的擴展反映了其作為變革力量,連結人類與文化之間的關係。她指出,博物館不再僅僅象徵過去,而是成為城市文化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使市民引以為傲,並為來自世界各地的遊客提供熱忱的接待。
本屆論壇除了討論環節外,還為講者、主持人、代表團和與會人士安排了多項延伸活動,共計約有1 000人參加。精彩活動包括本地文化遊,到位於元朗新田大夫第參觀,體驗粵劇、南音演奏等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並參觀本地博物館。他們還參與了在香港藝術館舉行的高峰晚會,享受音樂表演及展覽導賞。此外,與會代表還將前往深圳,計劃參觀深圳博物館、當代藝術與城市規劃館、深圳美術館新館和海上世界文化藝術中心。
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主辦、法國吉美國立亞洲藝術博物館協辦的「博物館高峰論壇2025」今日(三月二十九日)圓滿結束。圖示康文署署長陳詠雯在閉幕典禮上致辭。
「博物館高峰論壇2025」昨日(三月二十八日)起一連兩日舉行,除了專題討論外,亦有一系列精彩的文化參訪活動。圖示講者、主持人、代表團參觀香港中文大學文物館。
「博物館高峰論壇2025」昨日(三月二十八日)起一連兩日舉行,除了專題討論外,亦有一系列精彩的文化參訪活動。圖示講者、主持人、代表團參觀元朗新田大夫第。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謝偉俊議員的提問和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某商人早前向兩間教學醫院捐贈兩部無創、無輻射、專治肝癌的超聲波組織碎化(Histotripsy)儀器(該儀器),惟疑因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一直未把該儀器納入市民可用服務範圍而閒置,未能惠及病友。最終該儀器被安排轉至私營醫院,只有私營醫院能用該儀器治療肝癌病人。有意見指出,事件令基層病友失去以價廉高效方式使用嶄新科技治癌機會。有本會議員直言,有關情況從病人角度而言觀感欠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本港每年確診肝癌新症及因肝癌離世個案的數目分別為何; (二)私家醫院就引入嶄新科技醫療儀器及技術,需否向政府註冊或報備;就私家醫院引入或使用新科技醫療儀器,政府有何監管措施及制度,以確保病人安全; (三)鑑於獲得該儀器的私營醫院已就使用該儀器推出「收費套餐」並獲保險公司納入承保範圍,而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則指該儀器仍在臨床研究/試驗階段,未符合資格用作臨床服務,政府有否評估,上述私營醫院做法是否安全,以及與公共醫療健康政策有否矛盾;及 (四)鑑於一名醫管局前總監在報章中指出,醫管局引入新科技需時長短,須視乎有關科技複雜程度,就屬嶄新技術的Histotripsy而言,半年時間屬略短,政府會否檢討,引入新科技醫療儀器所需時間是否過長;有否政策縮短引入新科技醫療儀器時間,藉以開拓高端醫療服務經濟(特別因應大量內地人士擬來港利用嶄新科技治療肝癌龐大需求),以及鼓勵更多社會有能之士投資引入及捐贈更多嶄新科技醫療器械,從而惠及病友(特別基層病友);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可否從速研究? 答覆: 主席: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致力以制度創新配合科技創新,透過設立「香港藥物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中心」以實踐建立「第一層審批」,以及建設「大灣區臨床試驗協作平台」等一系列措施,全方位提升香港藥械審批及臨床試驗能力,助力生物醫藥科硏成果轉化,加快病人獲得先進診療,並建設生物醫藥技術新質生產力,推動香港發展成為國際醫療創新樞紐。 然而,創新藥械必須通過科學實證包括臨床試驗,提供可靠數據以確定其安全性及效能,並比對已知標準,才能通過審批註冊或交由醫生等醫護專業判斷作臨床應用。臨床試驗與臨床服務是兩碼子事,未完成臨床試驗達致主要終點及分析結果,不宜隨意作營銷宣傳為臨床服務。現時本港設有「醫療器械行政管理制度」,而醫療器械使用由醫生等醫護專業作臨床決定,醫務衞生局正加快研究立法管制醫療器械作審批註冊事宜。市民若因病需尋求醫療服務,應徵詢醫生等專業人員意見,切勿受其他網上廣告或代言人式宣傳影響。 肝癌現時有多種有效治療方法,包括外科手術局部肝臟切除、微創局部治療(如射頻消融、微波消融、立體定位放射治療(即Stereotactic Body Radiation Therapy,簡稱SBRT))、介入治療、抗癌藥物(如化療藥、標靶藥、免疫治療藥),或混合以上多種療法,而部分肝癌患者亦有需要並適宜接受肝臟移植。各種療法在公營醫療系統均有使用,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的醫護團隊會因應個別病人的實際臨床情況(如癌症病理分類及分期、腫瘤大小與位置、是否肝外轉移、肝功能分級及病者身體狀況等)提供適切的治療方案。 至於題述的超聲波組織碎化醫療器械,屬於微創局部治療一種新技術,目前正作肝癌局部治療的臨床試驗,其研究應用範圍僅限於早期原發性小肝癌(如肝細胞癌、膽管癌、神經內分泌腫瘤)及可局部處理的轉移性肝臟腫瘤,並非所有肝癌病人皆適合接受此新療法。況且,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批准此器械作肝臟導向療法新選項,是基於動物模型實驗、以術後併發症及短期(30天)消滅腫瘤率為主要終點的臨床試驗數據,支持此療法的安全性及療效,臨床試驗並未有提供遠期腫瘤局部復發/轉移率及病人生存率,亦未有與現有標準微創局部治療作比較。有見及此,在現階段此新療法雖可被視為肝臟導向微創局部療法另一新技術選項,其可比性甚至優越性需待更多臨床實證。主診醫生有責任以病人最佳利益為依歸,向病人就各種適切治療選項及利害提供建議,特別是當病人情況已有獲科學實證確認安全有效的其他現有標準治療方案時,不適切地使用未經證實更為有效的新技術,有可能導致病人錯過使用現有標準治療方案的時機。 醫管局考慮相關器械對亞裔族群(特別是本港病人)的安全和效能,有待臨床試驗所得數據進行評估。此新療法與現有標準治療方案的臨床可比性及優越性仍需經更多臨床試驗驗證,加上此療法所用消耗品費用比目前標準微創局部治療(如射頻消融)為高,現階段未有計劃引入作臨床服務。醫管局重申,此療法並非肝癌病人的唯一選擇,不存在公立醫院病人「錯失治療機會」。而私家醫院引入此器械作硏究或服務後,主診醫生必定憑其專業作臨床決定,是否以此新技術為病人作最適切治療。 就謝偉俊議員提問的各部分,經諮詢衞生署和醫管局後,現回覆如下: (一) 綜合衞生署和醫管局香港癌症資料統計中心現存資料,最近三年的肝癌新症和登記死亡數目表列如下: 年份 新症數目 登記死亡數目 2020 1 735 1 530 2021 1 771 1 447 2022 1 612 1 412 (二)及(三) 不論是公立或私家醫院,臨床試驗對參與者有一定風險,須在告知參與者相關風險並獲得其明確知情同意後,由註冊的醫護人員進行。即使目前並沒有法例規定禁止醫護人員在病人身上使用新的醫療器械,醫護人員在專業上有責任以病人的最佳利益為依歸進行治療,並確保所有臨床試驗均在病人明確知情同意的情況下進行。 現時,私家醫院進行臨床研究(包括臨床試驗)時,必須遵循《私營醫療機構條例》(第633章)(《條例》)及《私家醫院實務守則》(《實務守則》)在內的一系列規範。 根據《條例》,私家醫院持牌人須就醫院委任一名醫務行政總監,掌管該機構的日常管理,並成立和維持醫務顧問委員會;而《實務守則》訂明,醫務顧問委員會就是否准許引入新的臨床技術向持牌人提供意見,除了有關臨床技術治療效果及安全的最新醫學實證外,考慮因素亦須包括所需設備、醫護及輔助人員的培訓及臨床經驗等。私家醫院持牌人及醫務行政總監均有責任,確保醫務顧問委員會的意見獲妥善付諸實行。 《實務守則》亦訂明私家醫院所使用的設備(包括醫療器械)均須適當採購,並按照製造商的建議,進行適當的安裝、運作、保養及調校。使用醫療器械的職員應接受有關安全和正確使用有關醫療器械的訓練。若要進行臨床研究,私家醫院更需要訂定有關政策,成立道德委員會以作監察,並遵守香港醫務委員會發出的《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就臨床研究及其他適用法例的規定。 遵守《條例》及《實務守則》是私家醫院發牌及續牌的條件。如私家醫院未能遵守相關要求,將可能面對規管行動。 (四)醫管局在評估和決定為公營醫療服務引進新藥、器械和其他創新治療方法時有嚴格的既定機制,需考慮有關治療手段的安全性、治療效果有否充分實證數據支持、引進的成本效益,以及與現有相關治療服務之間的優劣比較。醫管局按機制考慮時需確保公平客觀,以及謹慎運用公共資源,考慮過程中不會亦不應受有關治療方法是否由個別藥械生產商提供或捐助左右。 醫管局會緊密跟進醫療科技發展,由專家定期研究及檢討病人的治療方案,以及相關科技的臨床和科研實證之最新發展,並考慮醫護人員意見和海外發展情況,就引入醫療科技作出規劃,同時會考慮是否具備有關專長、人手及設施,配合政府的政策方向。在公營醫療系統應用尚在臨床試驗階段而未有充分臨床數據的新治療藥械和手段,需要非常小心謹慎處理。
來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