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根據一宗於今年初偵破的懷疑私煙貯存倉庫案件作跟進調查,昨日(五月十二日)採取代號「利劍」的執法行動,成功偵破一宗涉及處理販賣私煙得益的懷疑清洗黑錢案,涉款約一千一百三十萬元,並拘捕兩男一女懷疑涉案人士。
今年一月,海關在元朗牛潭尾搗破一個懷疑私煙貯存倉庫,共檢獲約二百二十萬支懷疑私煙,並拘捕一名三十七歲涉案男子。海關人員隨即展開財富調查,發現該名被捕男子自二○二五年起利用自己及一名三十五歲女子名下的個人銀行戶口接收販售私煙款項。經進一步調查後,發現另一名三十一歲男子涉嫌供應私煙予三十七歲男子作分銷。資金流向分析更發現兩名男子的個人銀行戶口於二○二一年一月至今年二月期間有大量可疑交易,懷疑二人利用本地個人戶口處理可疑資金,包括販賣私煙的得益,進行清洗黑錢活動。
經深入調查後,海關人員昨日突擊搜查五個住宅單位,並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以「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罪名拘捕兩名本地男子及一名本地女子。行動中,海關人員檢取了一批懷疑涉案物品,包括手提電話及銀行卡等。
案件仍在調查中,三名被捕人士現正保釋候查,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未完稅煙草相關罪行已被列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容許海關凍結相關犯罪活動的資產。海關會與律政司商討,根據該條例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以增加阻嚇性。
海關強調買賣私煙同屬違法。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士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任何人士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不論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然處理該財產,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十四年,而相關犯罪得益亦可被沒收。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參與洗黑錢的活動。
完
來源:政府新聞處

在香港國際機場偵破一宗入境旅客的販毒案件,檢獲約四公斤懷疑海洛英,估計市值約二百九十萬元。圖示案件中涉案的被捕人士。-218x150.jpe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