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問)王中江:中華文明和傳統“很長很寬很高”,蘊含多樣化人權觀念

中新社北京11月25日電 題:中華文明和傳統“很長很寬很高”,蘊含多樣化人權觀念及實踐
——專訪北京大學哲學系教授、北大高等人文研究院執行院長王中江
中新社記者 聶芝芯

“中華典籍中的人權理念”國際學術研討會日前在湖南大學岳麓書院舉辦。中華五千年文明和傳統,蘊含哪些人權觀念及實踐?中國哲人哪些人權思想,促進人類的權利理念發展?近些年出土的簡帛文獻,又貢獻了哪些人權思想資源?北京大學哲學系教授、北大高等人文研究院執行院長王中江近日就此接受中新社“東西問”專訪。

現將訪談實錄摘要如下:

中新社記者:“人權”概念源自西方,但人權觀念是否也存在於歷史上不同地方的文明和傳統中?中華文明源遠流長,包含哪些重要的人的權利觀念及實踐?

王中江:正如事物常常可從共時性和歷時性兩種尺度衡量,作為政治哲學同時又有倫理屬性的“人權”觀念及實踐,從共時性看,“二戰”以來已經達成一些基本共識,不管它以什麼形式體現和以什麼方式實踐。從歷時性看,人的權利意識和觀念不同程度地存在於歷史上不同地方的文明和傳統中。中華文明和傳統,長度很長,寬度很寬,高度也很高,可用悠久性、豐富性、多樣性、深刻性等詞彙描述。中國的人文古典學,特別是哲學和宗教傳統也具有人的權利意識和觀念。

中國哲人相信人天生具有平等的人性,這是一種人性天生平等論,人天生不平等的“性三品論”不是主流;中國哲人相信人都有自主選擇和行動的意志自由(“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人都有完善自我和成就自我的理性和道德能力,所謂君子小人、賢與不蕭之分,所謂勞心勞力(士農工商)之分,都是人後天造成的(“習相遠”),也是一種社會分工;中國哲人主張,社會秩序的安排及合理性根本上是要滿足人的偏好和需求,要使人享有尊嚴和價值,要使人“所好好之”,“所惡惡之”(《禮記•大學》)。

祗有民之“所欲與之聚之,所惡勿施爾也”(《孟子•離婁上》),政治才能獲得正當性(“得民心”)。即使是上天也站在大眾一邊,傾聽民意(“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和順應民心(“民之所欲,天必從之”)。

儒家還認為政治的後果和責任,君王要勇敢承擔,不能歸罪於民眾。《尚書》記載,在連續的嚴重自然旱災面前,商湯主動“罪己”,說“余一人有罪,無以萬夫;萬夫有罪,在余一身”,記載他“翦其髮,磨其手,以身為犧牲,用祈福於上帝,民乃甚說,雨乃大至”。

中新社記者:嚴復等人早期推崇西學,為何後來又回歸到中國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中尋找啟迪?儒家古典和哲學中有哪些人的權利思想能够參與到中外文明互鑒和對話中,並在人類的權利理念發展中仍能發揮作用?

王中江:嚴複作為近代中國有影響力的啟蒙思想家,引入和傳播西方學說,追求富強,追求人的自由、平等等權利和價值。晚年受“一戰”的刺激,對西方文明的“工具理性”膨脹及其後果痛心疾首,回首儒家傳統注重人的價值理性和精神理性,批評工具理性的異化,批評人被工具化,嘗試燃起中國的價值理性和人的尊嚴意識。

事實上,人的權利觀念就意味著人的尊嚴和價值。中國哲人以人為萬物之靈,相信人是萬物中最高的價值(“天生萬物,唯人為貴”“民者,神之主也”),認為人相應地也承擔著使命和責任。兩者都為現代文明所需要。單一的“技術化”解決不能使人成為完整的人,在使人“權能化”的同時,反而解構人的權利。

政治秩序基於正義和利益的雙重基礎。正義保證人的平等和分配公平,利益保證人能够獲得物質生存條件和享有社會福祉。儒家的“義利之辨”設定了好的政治生活同時要滿足這兩個條件。注重人的道德價值和道德權利的儒家,不是簡單地否定人們對利益的追求,更不是否定人的生存權,而祗是強調人對利益的追求要符合道德規範,要“見利思義”,祗是反對人們祗顧利益不看道義(“放於利而行”)。

事實上,孔子不反對人們追求物質利益和富裕,認為君王為政就是要“因民之所利而利之”。他和冉有到衛國,途中孔子發現衛國人口眾多。顯然,這是一個國家發展難得的人力資源。冉有問人力既然不缺了,接下來應如何發展?孔子回答,讓人們富裕。冉有再問,如果人們富有了,接下來應如何做。孔子說,讓人們受到良好的教育和教化。人的生存權和發展權,在這一簡短的問答中一目瞭然。

在儒家傳統中,人的生存權主要體現在國家的“利用”和“厚生”(《左傳•文公七年》)上。“厚生”的“厚”有伸縮性,下限是人們不能忍饑挨餓,要達到衣食無憂,上限可以是富裕一些。孟子提出保證人民生活條件的標準也是這個標準,這是孟子“仁政”的主要內容,落實在具體的經濟制度和經濟政策上就是“制民之產”,保證百姓的土地權、自主種植權和享有權;同時讓百姓享有山林的經濟權,最後,社會還能使“老而無妻”“老而無夫”“老而無子”和“幼而無父”等四種人,也能得到基本生活保障。

中新社記者:春秋戰國時期道家學派代表之一楊朱,倡導“貴己”“貴生”“為我”,“天下之言不歸楊則歸墨”表明他在當時很有影響力。從人的權利角度如何解讀其主張?

王中江:老子創立的道家哲學主要分化為兩大支:一是以楊朱、莊子等為代表的關注人的生活、價值、個性和精神性發展的“貴己”學派;二是關注社會活力、制度和秩序的“貴群”學派。

楊朱先於莊子,他的著作沒有單獨留下,《莊子》中載有他的故事和思想,《列子》中的《楊朱》篇等也有記載。這些著述都說楊朱的思想是“為我”“貴己”“貴生”和“全性保真”。“貴生學派”將人的生命看成最高的價值,反對傷害人的生命。這是以人的生命權為人的最高權利,我稱其為生命主義意義的“人本主義”。

中新社記者:你對近些年來出土的簡帛文獻進行了系統性研究。是否有體現中國古代人的權利觀念的簡帛文獻,並能够擴大和豐富中國的人權思想資源?

王中江:出土文獻中屬於政治思想的部分,確實也有強調人的權利的方面。傳世本《老子》第49章有治理者順從民心的主張,說了不起的君王治理國家並沒有自己的固定的意志(“無常心”),他完全是以百姓的意志為意志(“以百姓心為心”)。

上博簡有一篇叫《凡物流形》,其中有一段話叫“百姓之所貴唯主,君之所貴唯心,心之所貴唯一”。它的第一句強調君王建制在政治秩序中的重要性,但這不等於就是貴君論。因為在一層一層的關係中,君主重視的祗能是自己的良知,良知重視的祗能是最高的道,而道就是邦國和百姓的最高利益和福祉,表現在出土的《黃帝四經》中,就是“吾畏天愛地親民”和“優惠愛民,與天同道”。

清華簡《天下之道》篇將“天下之道”歸結為“守”和“攻”兩方面,但認為“守攻”的根本都在於順從民意(“合乎民心”“民心是守”)。

《治邦之道》中還有“不辨貴賤”的社會平等論,如“貴之則貴,賤之則賤,何寵於貴,何羞於賤?雖貧以賤,而信有道,可以馭眾、治政、臨事、長官”。(完)

來源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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