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題: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青年就業

(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1月22日訊)以下是今日(一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顏汶羽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的答覆:

問題:

據報,許多有特殊教育需要(簡稱SEN)的青年面對就業困難。關於支援SEN青年就業,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統計,過去三年,各年齡層SEN青年的就業相關數據,包括就業率、薪酬水平、職位類別、學歷背景及求職所需時間,以及分析該等數據與同期整體青年對應數據的比較;

(二)有何措施支援SEN青年就業,並按有關的政府部門及不同的生涯發展階段(即在學、求職、在職初期和職業發展)列出該等措施;有否評估與檢討該等措施的成效,包括各政府部門的分工和相關銜接工作;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有否考慮與企業及社會各界共同構建「SEN青年就業支援平台」,以鼓勵企業開設適合SEN青年的就業與實習職位,讓他們能在實際工作環境中學習和應用技能,為將來順利融入就業市場奠定堅實基礎;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顏汶羽議員的提問,經諮詢教育局及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民青局),我們的回覆如下:

(一)政府沒有統計各年齡層有特殊教育需要青年的就業數目。

至於有特殊教育需要離校生的數目,二○二一/二二至二○二三/二四學年公營普通中學有特殊教育需要的中六離校生分別約有3 700、4 200及4 200人,當中於下一學年十一月或之前就業每年約有200人,其餘大部分均繼續在本地升學。

二○二一/二二至二○二三/二四學年特殊學校中六畢業生分別有513、548及572人,當中於下一學年九月就業有14、25及38人;繼續升學(包括職業訓練)的有175、152及164人;接受職業康復或日間訓練服務的有148、200及213人。

根據個別專上院校學生提供的資料,二○二一/二二至二○二三/二四學年就讀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及非教資會資助全日制經本地評審副學位及學士學位課程而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分別有約2 900、3 600及4 200人。

至於殘疾青年的就業數目,勞工處展能就業科在二○二二年至二○二四年,分別錄得2 412宗、2 406宗及2 300宗就業個案,其中29歲或以下殘疾青年就業個案分別佔874宗、794宗及762宗。

(二)在學支援方面,教育局要求普通中學透過生涯規劃教育,協助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選擇適合的升學及就業途徑,並為將畢業的學生及其家長,提供升學及就業輔導,並設有網站提供相關資訊。教育局亦透過「商校合作計劃」與不同工商機構合作,為包括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提供多元化的事業探索活動。

特殊學校會為學生設計校本課程,如社區訓練、工場實務、職前訓練等,培養學生的獨立生活技能,亦會因應學生的能力提供額外訓練,如面試技巧、職業技能評估、社交禮儀、工作態度等。

民青局與青年發展委員會推出「青年生涯規劃活動資助計劃」,資助非政府機構與中學合作舉辦生涯規劃項目,如專題講座、職場探訪和工作體驗。資助計劃會優先考慮因應特定學生組群(例如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需要而設計的項目。在二○二二至二五學年,民青局共資助26間非政府機構與超過400間中學合作,包括13間特殊學校及5間群育學校。

至於專上院校,教資會透過「加強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特別撥款,為大學提供合共6,750萬元額外資源推展三個主要目標——(一)改善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教學體驗;(二)加強教職員培訓;及(三)推廣校園共融,當中包括協助學生日後投身社會和發展事業的活動,以及早規劃畢業後的去向。

職專教育而言,職業訓練局(職訓局)採用全校支援模式協助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包括提供額外教學人手進行學術指導、輔導小組和個人指導等,以更有效地提升他們的學習技能。

勞工及福利局(勞福局)資助職訓局轄下的「展亮技能發展中心」,為15歲或以上被評為有公開就業潛能的殘疾人士(包括有特殊教育需要青年),提供職業訓練課程及輔助服務。

對於未能公開就業的殘疾人士(包括有特殊教育需要青年),社會福利署(社署)津助非政府機構營辦庇護工場、綜合職業康復服務中心、綜合職業訓練中心等,提供職業康復及訓練服務。

求職支援方面,勞工處展能就業科為適合公開就業的殘疾人士(包括有特殊教育需要青年)提供就業服務,包括就業輔導、工作選配和轉介。該科亦推行「就業展才能計劃」,合資格的僱主每聘用一名殘疾求職人士,在九個月的津貼期內可獲發最高60,000元的在職培訓津貼。

社署亦津助非政府機構提供輔助就業培訓。有關服務津貼及服務協議訂明機構須提供見習、職業培訓及輔導等服務。

此外,僱員再培訓局提供近70項專設課程,協助殘疾人士(包括有特殊教育需要青年)加入或重投就業市場。完成就業掛鈎課程的學員可獲安排六個月就業跟進服務。

(三)自二○一三年起,勞福局推出《有能者.聘之約章》及共融機構嘉許計劃,鼓勵各界別機構採取措施促進殘疾人士實習和就業。行政長官在二○二四年《施政報告》宣布設立「愛心僱主」獎章,表揚積極聘請殘疾人士的僱主。

另外,社署推行「創業展才能」計劃,資助非政府機構開設小型企業/業務,直接為殘疾人士(包括有特殊教育需要青年)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勞工處亦會繼續聯絡各行業的僱主,讓他們更了解殘疾人士的工作能力及與他們相處之道,並為殘疾人士(包括有特殊教育需要青年)提供合適職位。

來源:政府新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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