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西寧4月17日電 (祁增蓓)青海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17日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併介紹中國首部省級清潔能源產業發展地方性法規——《青海省清潔能源產業發展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相關情況。

青海作為清潔能源大省,發展清潔能源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清潔能源資源品類齊全,太陽能、水能、風能資源位居中國前列。截至去年底,該省清潔能源裝機佔比94.6%,新能源發電裝機佔比70.7%,均居中國前列。
“目前,我國清潔能源產業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體系還不够完善,其他省份這方面的立法也是空白。”青海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謝平介紹,此次《條例》的制定,不僅填補了省級立法在這方面的空白,為青海省清潔能源產業發展提供更加堅實的法治保障,更是為國家立法進行探索試驗。
據悉,《條例》共七章四十三條,分總則、發展規劃、開發利用、併網消納、產業創新、保障監督、附則,將於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條例》明確了清潔能源產業的範圍,包括風能產業、太陽能產業、生物質能產業、水力發電產業、智能電網產業以及地熱能、綠氫等其他清潔能源產業。並規定,清潔能源產業發展應當堅持生態保護第一、綠色發展,嚴格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保護准入清單的管控要求。
同時,為推進清潔能源“併網消納”協調發展,《條例》從發電、儲能、消納環節,明確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園區管理機構的職責分工,厘清了不同部門在清潔能源產業發展工作中的工作重點,並提出有針對性、可操作的具體規定。
青海省能源局副局長袁衛民表示,《條例》出台能够進一步凝聚社會共識,穩定發展預期,破除體制機制障礙,鞏固提昇產業競爭力,有力推動清潔能源健康有序發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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