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最高法院判決前總理他信須重新服刑1年

他信被送往曼谷一個監獄服刑。(路透社)

被泰國最高法院裁定須重新服刑1年的前總理他信,被送到曼谷一個監獄服刑。

法院早上開庭,裁定他信在警察總醫院服刑不合法,他要重新服刑1年。

法院聲明指,住院時間不能計入服刑期,他信知道自己沒有任何嚴重疾病,無需長期住院治療。他信對延長住院時間負有部分責任。

他信在社交平台發文說,接受法院的判決。

他信女兒佩通坦在判決後說,家族感謝泰王哇集拉隆功對父親的減刑,又指父親精神良好。

他信早上在女兒陪同下前往法庭。(路透社)

76歲的他信早上在佩通坦陪同下,到法院聽取結果。

他信在2023年結束多年流亡後返回泰國,馬上因貪污濫權罪被法院判監八年,後來獲泰王特赦,刑期減為一年。他信在入獄第一晚就以健康理由轉到醫院私人病房,直到去年獲得假釋。

他信2023年8月結束多年流亡生涯回到泰國,隨即被警方拘捕。根據當時的判決,他信3項罪名成立被判監8年。但因健康原因,他信於服刑第二日被轉至醫院接受治療。其後獲泰王減刑至一年。

他信去年獲司法部假釋,理由是他已年過70歲、患有嚴重疾病而且服刑時間超過6個月。但外界關注他信是否真正服完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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