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布,對「四大家族」之一的「明家犯罪集團」,明國平、明珍珍等11人執行死刑。,引起外界關注。在今(2)日,法院方面再度宣布,對「四大家族」之一的「白家犯罪集團」,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等4人執行死刑。
日再度宣布,對「四大家族」之一的「白家犯罪集團」,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等4人執行死刑。(新華社).jpg)
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25年11月3日以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詐騙、販賣、制造毒品、綁架、開設賭場等罪,判處白家犯罪集團案白所成、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等5人死刑,並判處相應附加刑,一審宣判後,白所成因病死亡,其他被告人提出上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於2025年12月24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最高人民法院經覆核確認,以白應蒼等為首的白家犯罪集團,在緬甸果敢地區通過自行修建、合作開發等方式設立多個園區,招攬、吸引楊立強等多名「金主」入駐並提供武裝庇護,夥同「金主」實施電信網絡詐騙、開設賭場、故意殺人、綁架、敲詐勒索等犯罪,涉賭、詐等資金人民幣290餘億元,造成6名大陸公民死亡、多名大陸公民受傷。此外,白應蒼還結夥販賣、製造毒品甲基苯丙胺約11噸。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白應蒼組織、領導白家犯罪集團,武裝庇護電詐犯罪集團實施犯罪,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分別組織、領導、參加電詐犯罪集團或團夥實施犯罪,分別構成故意傷害、故意殺人、詐騙、製造毒品等多項罪名。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犯罪性質特別惡劣,社會危害極大,罪行極其嚴重,依法均應嚴懲。
而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據此,大陸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準白應蒼等4人死刑。而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和執行死刑命令後,依法對白應蒼等人宣判並執行死刑,臨刑前,罪犯的近親屬進行會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