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4月25日訊)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晚率領特區政府及立法會大灣區訪問團乘高鐵返香港,在廣州期與廣東省及廣州市領導會面,完成為期四日的大灣區內地城市訪問行程。
今天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地方行政檢討已經進入尾聲,區議會的職能和組成要去政治化。他認為,區議會仍然值得保留,產生辦法有多種方式,將保留一定的選舉成分,來屆議席數目亦同現屆相若。李家超指出,過往有大量區議員以各種藉口辭職,部分因宣誓無效被取消資格,目前只餘下三分一區議員是不能接受,必須撥亂反正。
麥美娟:區議會保留一定選舉成分 回復基本法賦予職能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出席一項活動後表示,相關檢討已去到最尾階段,涉及3項指導原則,國家安全一定是首位,要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確保日後的區議會按照憲法及《基本法》定位的職能,亦要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確保日後在地區治理的工作上,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同時要體現行政主導,令特區政府可以有效做好地區治理工作。
被問到日後區議會直選會否參考立法會的做法,包括由選委提名才可入閘,變相增加民主派入閘的難度,麥美娟表示,正如特首所說,區議會的組成及產生辦法會根據憲法及《基本法》的定位,因此會有多種方式,亦會保留一定的選舉成分,具體方案在最後審議階段,如有消息會盡快公布。
對於區議會日後的職能會否與關愛隊重疊或很相似,麥美娟重申,地區行政檢討是基於3個原則,國安在首位,亦要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基本法》清晰提到要成立非政權性的組織,區議會在改革後必定會回復《基本法》的憲制地位及職能。
羅健熙:民主黨需討論是否參選來屆區議會 暫未有決定
民主黨主席羅健熙說,留意到有消息指,來屆區議會直選議席將有所減少,他感到可惜,又認為如果重回委任及間選制度,情況並不理想,或會影響地區民情聲音進入政府。至於民主黨會否參選,黨內需要商討反再作決定,現時正開始收集黨友、前區議員等人士的意見。
曾是南區區議會主席的羅健熙表示,區議會主要討論的事項,民生佔非常大的比重,他指政府或認為部分議題政治化,但過去區議會亦曾討論不同重大議題,例如政改等,而在2019年後,部分區議會可能較政治化,但並無不關注民生或阻撓民生事務的情況,強調區議員都是切實為市民服務及發聲,亦有協助當局施政。
羅健熙又希望,政府稍後公布改革方案後,能多聽社會不同意見,亦期望新制度能容納不同聲音及意見。
民協冀政府盡快公布下屆區議會組成方案及選舉方式
民協副主席、深水埗區議員李庭豐認為,如果當局決定減少直選議席,做法不太理想,又希望當局盡快公布方案及選舉方式,否則影響有意參選人士的準備工作。
李庭豐指出,民協一直支持區議會全面直選,在提名方面有最大程度的開放,而區議員當選後需要宣誓,屬於愛國者,希望當局能簡單處理參選人入閘的問題。
他又認為,當局要優先考慮國家安全問題屬無可厚非,但對於李家超指,區議會的職能和組成要去政治化,李庭豐表示不理解,因為選舉本身已是政治化,加上市民監察政府運作,從而改善地區環境及施政,都會牽涉政治,關注如何去政治化。
至於民協或他本人會否參選,李庭豐說,要等待政府公布方案後再作決定。
周浩鼎:必須改革區議會 一人一票直選非靈丹妙藥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主席周浩鼎歡迎保留區議會,同時認為區議會改革是必然及必須的,以落實良政善治、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不能讓反中亂港分子滲透,維護國家安全。
周浩鼎又認為,透過多元模式產生日後的區議會,有助真正吸納到有志之士貢獻社會。他又指出,過去有西方媒體甚至外部勢力,堅持只有直選一人一票模式,唯我獨尊,妖魔化其他選舉模式,又煽動社會分化、政治仇恨,但他認為,所謂一人一票直選並不是解決所有問題的靈丹妙藥,在完善選舉制度下,已體現到良政善治。
本身是民建聯副主席的周浩鼎又表示,民建聯在來屆區議會選舉的部署,需待執委會進一步討論,目前言之尚早。
另外,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勇期望,經過地區行政改革後,區議會的本質能回歸設立的初心,協助政府加強地區行政和治理工作,提升政府管治威信。
劉兆佳:從中央角度保留區議會對特區管治有幫助
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認為,從中央角度,保留區議會對特區管治有幫助,特別是強化地方行政,及加強政府與地區力量的作用,突顯行政主導。因為區議會的作用是輔助行政機關施政,而並非民意機構。愛國者治港原則同樣應在區議會體現出來,令整個管治架構,都由愛國者主導。
劉兆佳估計,日後的區議會,直選議席只會保留較細的比例。他又認為,參選人應通過資格審查,以防有人利用區議會,阻礙政府施政或危害國家安全。他又不排除現行處理行政長官選舉及立法會選舉的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同樣適用於區議會選舉,但會否有其他安排暫時未知。
有前職工盟成員發起五一遊行,至今未獲批出不反對通知書。行政長官李家超認為,無論是針對五月一日的遊行抑或其他公眾活動,主辦人士需要確保符合法律要求,包括不能違反國家安全,要符合公共安全及秩序,亦不能妨礙其他非參與人士的權利與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