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10部門聯合發文加強管控論壇 以打擊詐騙兼抓緊輿論

近日,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中央外辦、外交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務院國資委、市場監管總局等10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論壇活動規範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各類主體面向社會公開舉辦的論壇活動(包括論壇、峰會、年會以及其他具有論壇性質的會議活動)提出10條工作要求。有分析說,此舉除了杜絕層出不窮的詐騙案,其中也有政治考量。

《通知》要求,舉辦論壇活動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確保正確政治方向、價值取向和輿論導向。舉辦論壇活動的各類社會主體,應經依法登記、具有合法身份。未經合法登記的企業及社會組織或無實際承辦主體不得面向社會公開舉辦論壇活動。論壇活動名稱應準確、規範、名實相符,不得隨意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際”“世界”“峰會”“高端”“高峰”“巔峰”等字樣。論壇活動主題設置不得超出主辦單位職責範圍,設立分論壇、子論壇、平行論壇應緊緊圍繞主論壇活動主題。

《通知》強調,一方面嚴厲打擊論壇活動中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打擊未經合法登記的主體面向社會公開舉辦的論壇活動、“山寨”論壇活動、以論壇活動名義進行詐騙斂財等違法違規行為,明確各監管部門職責,形成長效打擊機制;另一方面鼓勵支持合法合規論壇活動開展,通過加強宣傳推介、提供業務指導、給予表揚獎勵等方式,打造一批具有示範性引領性的品牌論壇活動。

《通知》對社會組織、黨政機關及其直屬單位舉辦論壇活動提出了具體要求,並進一步明確了主管主辦責任及屬地管理、行業管理職責。《通知》對論壇活動的場地提供主體和宣傳推廣平臺提出了把關要求,同時強調要加強信用管理和社會監督,將違法違規舉辦論壇活動、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主體納入信用管理範疇,予以重點監管,鼓勵社會各界投訴舉報和依法維權。

管控論壇打擊詐騙兼抓緊輿論

一位不願公開姓名的評論人士對本臺說,這主要是打擊三類論壇,一是中醫藥品推廣針對老年人的騙局;二是針對金融投資理財類的詐騙;三是類似於政治法學哲學類型,曾有人邀請憲政學者劉軍寧到當地搞講座論壇,結果被抓判刑。

加上目前中國經濟下行,現在政府擔心經濟與時政類論壇泄漏一些問題的真實數據,引發民衆擔憂,因此召開論壇前首先還是要黨允許批准,內容肯定必須要在限定範圍之內。

中媒《燕趙晚報》在一篇“消除論壇活動亂象”的文章中,舉2015年新華社報道一個案例,打着“弘揚某某文化”的論壇,主辦單位實爲廣告公司,自開文化峯會,高價售賣某部所謂“大典”的主編頭銜,有人甚至交了近2萬元,實質是借文化斂財。

該文稱,論壇活動涉及面廣、名稱多樣,紛紛突出“權威性、國際化”,甚至號稱“最官方”“最權威”“最高規格”。實際上,一些未經合法登記的主體,假冒官方機構、正規組織舉辦“山寨”論壇活動,或通過論壇活動形式實施詐騙斂財。

中國經濟網提到,只有方方面面不再認可“山寨榮譽”“山寨研究成果”,才能讓一些人不再熱衷於參與“山寨論壇”。更重要的是,只有把管理的“口子”扎得再緊些,才能進一步杜絕追捧“山寨論壇”的風氣。

爲何打着“高大上”旗幟的論壇,就讓人心甘情願花大錢?上海的顧老師對本臺表示,長期以來在中國只聽到一種聲音,只有一個平臺能發聲,“報喜不報憂”是最關鍵的問題。

顧老師:“因爲政府控制了輿論,這個做法是絕對不可取的。如此一來,就會產生一系列掩蓋真相的事情發生,輿論導向就會犯各種各樣的錯誤,各種欺騙活動就由此而產生”。

顧老師認爲,輿論監督必須是讓它自由地開展,不能假意控制。否則,各種洗腦的活動,讓民衆產生了誤會或假象,總以爲一個高大上的名稱,人們就相信它是真實的,而實際是違法分子用來欺騙不明真相的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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