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的股市和樓市表現不佳之際,香港特首李家超表明,在《香港國安法》後,今年會完成同樣涉及國安的《基本法》23條立法工作,並強調完成國安立法,香港能全力拼經濟,把“人氣變成財氣”。港府的救經濟藥方能否有效爲經濟下滑解困?
♦隨着《港區國安法》的實施,近年香港社會輿論逐漸被噤聲,反而訪港的大陸游客經常表達對香港的不滿。有立法會議員指出,大陸網民透過”小紅書”投訴香港後,經常獲得港府迅速、高姿態的回應,反而本地居民就施政提出意見卻未能得到同等重視。
♦日前質疑港府「小紅書治港」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除了再就此批評港府之外,還猛批當局救市政策失焦,聲言若要發展辦盛事來推動經濟,應先緩和「法家治港丶嚴刑峻法」的社會氛圍。言論引來行政展官李家超批評,暗指謝挑撥地方矛盾,形容是迂腐和危險,令他想起2019年的「黑暴」。
♦前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副主席鄒幸彤涉嫌呼籲市民參加「六四」集會的案件早前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今天裁定政府勝訴,恢復原審的定罪和判刑1年3個月。
♦港府表明今年內就有關國家安全作出指引的《基本法》23條完成立法。據瞭解,當局計劃最快在春節前展開公衆諮詢,不會採用沒有官方既定立場的“白紙草案”,而是改用已定框架的“藍紙草案”。香港親北京陣營和反對派人士對此反應兩極。
兩個多星期之前的香港跨年煙花匯演,吸引了大批中國遊客專程到來香港觀賞。不少遊客當晚返回大陸時過程不順利,很多人滯留在港鐵站或者口岸席地而坐、通宵等候。事後,大陸網絡輿論狠批港府管治效率差,相關視頻遍佈“小紅書”等平臺。
年約40歲,出於隱私理由化名“丁女士”的港人也滿腹疑團。丁女士表示:“其實當晚香港具體的北上公共交通安排早已對外公佈,可是這些大陸游客卻動輒就罵人,把搭不到車回不了大陸統統歸咎於港府。難以理解的是,翌日港府對於這些投訴表現得很緊張,馬上回應說要改善交通和口岸相關安排。感覺上,大陸人的投訴總會獲得港府迅速回應。”
港人向立法會議員投訴港府厚此薄彼
香港立法會議員謝偉俊1月17日就此提出書面質詢。他以去年國泰航空機組人員的言行被大陸游客投訴,香港特首隨即高姿態回應爲例,引述有港人向他反映,大陸居民的言論往往受到港府高度重視,反而不少香港本地人就退稅等政策性問題持續表態,卻未能獲得官方同等重視及回應。此舉使人感覺港府厚此薄彼,甚至產生“小紅書治港”的觀感。
李家超(25日)早到立法會與議員進行互動交流答問會,指盛事可推動經濟,每10萬名旅客便可帶來約 0.1個百分點的本地生產總值增長,期望議員就如何推動盛事經濟提出良方,以提升訪客良好體驗和印象,製造「磁石效應」,吸引更多訪客來香港,使行業經營者將「人氣」變成「財氣」。
本身是律師的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謝偉俊發言時指出,民情和社會氛圍均會影響盛事的受歡迎程度,但未知是否政府庫房「手緊」,執法人員近期「日夜都繽紛贈㷫」地抄牌,重罰阻街商販,又打擊工廈食堂和書店;加上政府的施政作風,令部分市民有「親無納稅的小紅書帳戶,遠真正要納稅的香港人」之感,醞釀官民矛盾,令市民心情「崩緊丶沉重丶無癮」,因此難以投入丶共享盛事。
他亦批評政府救市政策失焦,市民的「股丶樓丶債都損失嚴重」;官員解說理虧丶但仍諉過於民的垃圾徵稅,增加收費亦製造不少民怨,查問港府會否檢討被指「濫罰搶錢」的高壓執法,增加退稅寬免丶削減「苛捐雜稅」,藉此紓緩民憤,緩和「法家治港丶嚴刑峻法」的社會氛圍,以便市民在較和諧的社會中,真正投入,支持盛事,搞好香港經濟。
但謝偉俊以社會爭議事件提出詰問招來特首的抨擊。李家超指出,明白社會心情受到資產市場等事影響,但大家應提振士氣和競爭力,而不是消極應對,更不應令社會漠視守法意識。
他自言,特別非常反對一些挑撥矛盾的說法,政府施政會考慮整體和最大利益,當中部分人得到的好處可能有巨大差異,但不應以此挑撥矛盾,尤其是挑撥地方矛盾。他指出,如果將向某個地方宣傳以挑撥矛盾的方式去形容,便是一種「迂腐兼且危險的態度」,他有責任為社會帶出正向思維,希望大家共同努力,避免把小矛盾變成大矛盾,更不應將不是矛盾的事情說成矛盾。
他更直指謝偉俊的用辭令他想起 2019年「黑暴」中的「軟對抗」和「反動力量」經常使用的用詞,聲言看見有苗頭便要予以打擊和制止。
李家超呼籲各人在「愛國者治港」下共同努力,推動經濟發展,讓大家能分享經濟紅利。
談23條 無議員提人權關注
互批過後,立法會回復「常態」,就李家超的議題建言,包括多請名人到港出席論壇丶為活動制訂指標等。
香港特首李家超週四(1月25日)到立法會,回應議員對涉及國家安全的《基本法》23條立法進度,以及香港如何推動盛事經濟的問題。
李家超表示,雖然香港已實施《香港國安法》,但地緣政治越趨複雜,間諜手法隱密,危害國安的風險千變萬化,要有效應對突如其來和難以預測的新風險,23條立法刻不容緩,港府會做好對內對外的解說工作。
李家超:“《香港國安法》幫助我們處理在2019年時,最關鍵的國家安全問題。但還有很多問題,例如叛國罪、以及管理一些政治組織,與外國聯繫的政治活動,有關的法律尚未健全。我們只有一部《香港國安法》,相對外國動輒有20多部相關法律,我們只是小巫見大巫,我們會向外國解釋清楚。”
李家超透露,23條立法的準備已進入最後階段,今年內會完成,將成立“應變反駁隊”和“解說專隊”,應對立法過程中來自敵對勢力的抹黑,又說,希望解決困擾26年的立法工作後,全力拼經濟,吸引更多旅客訪港,把“人氣變成財氣”。
至於有關國家安全的《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工作,發言議員均表態支持,並指立法有迫切性,未見有人提及如何與人權相適應,亦沒有就條例如何有前瞻性地預防有人用日新月異的科技危及國安建言,只是提醒政府要多作宣傳和解說。而李家超亦透露,會有幾個專隊負責解說工作,重申今年內完成立法。
李家超又以誅心論回應國際關注,強調香港有關國安的法律只有一部,與外國有21部至2部的國安法律而言,只是「小巫」,但仍被抹黑,是因為香港國安受損,最大得益者是敵對國家,故此香港被攻擊是很正常。
李家超透露,23條立法的準備已進入最後階段,今年內會完成,將成立“應變反駁隊”和“解說專隊”,應對立法過程中來自敵對勢力的抹黑,又說,希望解決困擾26年的立法工作後,全力拼經濟,吸引更多旅客訪港,把“人氣變成財氣”。
湯家驊指界定政治團體進行活動相當技術性 依賴行政機關判斷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將設立「應變反駁隊」,針對社交媒體就基本法23條立法的敵對文宣工作。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作為行會成員有責任協助解釋,他對外國媒體的解說工作從沒停止,一直有困難,預料未來亦將更加困難。
湯家驊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現時與2003年提出就基本法23條立法時有很大分別,當年沒有港獨、沒有街頭暴力,亦沒有外國干預,當時的諮詢工作做得不好,社會關心基本人權保障,但香港國安法已經寫明,國際人權公約保障的範疇及法治原則都適用,將來亦應適用於23條。
他表示,界定政治團體所進行活動相當技術性,依賴行政機關作出判斷,他舉例,幾年前美國最高法院就有關「人道機構」案件提及,行政機關對於傷害國家安全或構成傷害的性質,法庭應尊重及接納,不需要提出具體證據。
湯家驊解釋,因為涉及國家安全及國防機密等,依賴情報收集、線人意見及形勢判斷等,並非一般人可以知道,亦並非有事實根據可作出的判斷,他認為,除了保障個人權利,法例的其他細節屬技術條文當然可諮詢市民,但對於解決有關問題並非有太大幫助。
成立應變反駁隊反映23條立法風雨欲來
香港浸信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副教授陳家洛表示,外界有很多傳聞指23條立法將會在今年上半年完成,但是到目前為止李家超政府都沒有公佈明確的立法時間表,但是立法的內容以致諮詢方式都仍然令人摸不著頭腦,他認為反映立法工作不是完全由李家超政府掌控,北京方面不同的部會估計亦有參與。
陳家洛表示,李家超在立法會答問會只能回應港府將會成立“應變反駁隊”,應付“敵對力量抹黑”,反映李家超感受到23條立法“風雨欲來”。
陳家洛說:「類似他(李家超)好像感受到’風雨欲來’,似乎想折起衣袖準備’吵架’的了,’反駁’嘛,所以他似乎是用一種相當凶神惡殺的一種取態,這樣就要先聲奪人的方法,來想嘗試去告訴大家,你什麼意見都好,你要考慮清楚才好表達,特別是負面的意見、批評的意見,你要想清楚怎樣包裝好它才不會被我認為,是必須很快要’應變地反駁’的這種言論,這種的所謂23條(立法)的諮詢,以這種的姿態作為第一波或者第一擊出擊的方法,其實都可以想像得到接下來的日子,都不會有什麼叫做商討的空間,或者讓步的機會。”
質疑”小紅書治港”
身在美國的時評人士王劍曾長期在香港居住。他說,香港主權歸還中國初期,無論北京還是港府都相對剋制。
王劍:“你以爲1998年的時候,江澤民不想當時的特首做所有它(北京)想做的事情?他想呀,問題是他做不到,那時很多港人不同意。譬如說,(就香港境內有關國家安全方面作出指引的)23條立法最終導致(前特首)董建華下臺,變化的核心就是權力來源不一樣了。特首原來還有民主派在爭一下,現在根本沒有了。香港變成了一個普通內地城市。”
對於港人擔心香港會演變成“小紅書治港”,王劍認爲,“權力從哪裏來,當權者就會害怕哪裏。”
王劍:“它(港府)的權力來自北京,它就怕北京。它怕北京,就要聽北京。北京不可能天天跟它聊天嘛,那怎麼辦?那就看看小紅書上哪些東西流行,哪些東西會受到關注。雖然領導(北京)沒有說話,但是我先做了總沒有錯。至於它後面是否真有‘北大人’的心思或者意思,沒有人知道。”
北京在香港實施《國安法》後,大力推動“愛國者治港”。王劍說,目前看來,這種改變不利於港府施政。
王劍:“它(港府)的困難是不知道該怎麼施政。以前我要做一些事情讓老百姓滿意,否則我就會下臺;現在老百姓不滿意,我不一定會下臺,(反而)老百姓滿意可能我會下臺。‘北大人’不滿意我一定會下臺,香港的官員就亂了。”
評論:《國安法》加《基本法》23條立法 扼殺金融自由度影響香港經濟
李家超說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後,全力拼經濟,推動盛事經濟,讓香港“人氣變成財氣”,經濟學者司令表示,李家超的說法是轉移視線,避而不談香港金融中心地位不保,與《國安法》影響香港金融自由度有關。
司令:“李家超的話是避重就輕,香港離原來的國際金融中心光環越來越遠,根本的原因是在於自由度的下滑,很明顯這個《國安法》扼殺掉香港的經濟金融自由度,變了味的一國兩制,讓香港的高度自治名存實亡。特區政府應該在金融上享有的最終決策權,這一點被中國中央政府掐死,也是外資加速撤離香港的重要環節。”
司令表示,在《基本法》23條立法完成後,會進一步影響香港金融自由度,在中國經濟變差,投資中國回報大不如前的情況下,香港再增加國安法例,只會提高投資的風險,加快外資撤離,使香港市場更難重現以往的活力。
鄒幸彤六四集會案 終院裁定恢復定罪
前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副主席鄒幸彤涉嫌呼籲市民參加「六四」集會的案件早前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今天裁定政府勝訴,恢復原審的定罪和判刑1年3個月。
2021年,鄒幸彤在報章發表文章,呼籲市民參與當年6月4日的「六四」集會,而警方此前已經以防止疫情擴散為由,禁止支聯會當晚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行集會。
警方其後起訴鄒幸彤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地方法院最初裁定她罪成,判囚1年3個月,鄒幸彤不服上訴。
2022年底,高等法院裁定鄒幸彤上訴得直(勝訴),定罪和判刑被撤銷,當時法官在庭上指出,雖然警方因應疫情禁止支聯會舉行公眾集會,但這項禁令的合法性未能確立,因此即使鄒幸彤呼籲他人到維園集會,也不算犯法。
終院幾位法官對鄒幸彤挑戰警方的集會禁令存在分歧,但最終裁定鄒幸彤的挑戰理據不成立,並指警務處處長對疫情安全的考慮可以理解,認為禁令在限制和平集會權利和社會利益兩者之間,已作出公正平衡。
支聯會多年來舉行「六四」悼念晚會,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支聯會於2021年9月解散。
在「反送中」運動發生之後,香港不少泛民主派人士先後被捕及起訴,鄒幸彤是其中之一,也備受海外關注。她去年獲得法國及德國政府頒授2023年的「法德人權及法治獎」。
2021年12月,鄒幸彤也曾獲得中國民主教育基金會(Chinese Democracy Education Foundation, CDEF)頒發第35屆傑出民主人士獎,同年又獲得獨立中文筆會林昭紀念獎。
鄒幸彤的中國未婚夫「野渡」幾天前在明報撰文,透露鄒幸彤在獄中得悉親人去世時,肝腸寸斷,而他未能出境到港奔喪,「我不能伴隨在你身邊,在你悲傷時拭去你所有的淚與痛,我甚至不能跨過一灣淺淺的深圳河水去奔喪。我的心與你同受煎熬」。
「野渡」又表示,他們除了相見難,收信亦難,「現實世界裡,情人的情書除了一人,全世界都看得見」。
據報導,「野渡」與鄒幸彤已經5年不能相見,而「野渡」正被中國當局限制出境。
香港23條立法不採用白紙草案被斥假諮詢
《基本法》23條立法已提交今年的立法議程。香港多家媒體本週引述消息說,當局預計最快春節前會就立法展開公衆諮詢,到時會採用已訂出立法框架的“藍紙草案”,而不是沒有官方既定立場的“白紙草案”。
香港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比較兩種草案,認爲“白紙草案”更能反映民意。
許智峯:“白紙草案裏面,雖然政府有立法意向,可是立法的內容、具體的條文並沒有寫出來。‘白紙’的意思就是政府要聽取公衆意見纔開始撰寫具體的草案內容,那是比較公平、客觀,更能反映社會民意的。‘藍紙’的意思就是,政府要立法了,法案已經寫好了,有具體條文可以讓議會審議了,是比較快,但是反映民意的作用還是沒那麼大。”
港府一直強調,23條立法越快越好。連日來,親北京陣營發動輿論攻勢,強調“藍紙草案”勝在有“效率”。
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前助理教授鍾劍華則認爲,無論公衆支持還是反對,23條立法通過已成定局。
鍾劍華:“在目前的政治環境下,諮詢與否的結果都是一樣的,都是做戲給人家看的,不會是真的諮詢。現在(反對派)政黨幾乎已消失,立法會里也沒有真正的民意代表, 大家可以想象,到頭來必然是立法會一致舉手贊成通過。這次諮詢只是演一臺戲給大家看而已。”
學者料23條條文籠統空泛 與《國安法》如出一轍
《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必須自行立法禁止包括叛國、分裂國家等七種行爲,但沒有說明需要於何時完成立法。
2019年香港爆發“反送中”浪潮後,翌年中國全國人大主動爲香港製定《港版國安法》,規管了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等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特區政府要按《基本法》23條的規定,自行立法處理餘下叛國、竊取機密等罪行。
有評論擔心,《基本法》23條立法後, 港府會“以法治港”, 進一步鉗制港人自由,包括新聞自由,日後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也會受到重創。 親北京陣營人士劉兆佳則預料,有關條文不會寫得太仔細,認爲概括性的條文可應對瞬息萬變。
鍾劍華:“23條作爲政治控制工具必然會採取《港版國安法》同一形式:內容空洞、沒有客觀的行爲準則,條文越不具體越容易任人宰割。”
2003年, 港府曾以“藍紙草案”就23條進行本地立法,觸發社會爭議,民主派更發起號稱有50萬人上街的遊行,迫使時任行政長官董建華放棄立法。
香港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認爲,時移勢易,如今港府再無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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