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鄲未成年人成為兇手 政府要解決父母遠離孩童問題

 

作者:紀碩鳴

河北邯鄲3名初中生殺害掩埋13歲同學的消息引起社會極大關注。 受害人和三名嫌疑人均為13歲至14歲的未成年人,他們均是留守兒童,主犯才上初一。 事件發生後,網路義憤填膺,減殺聲一遍。 儘管是少年犯罪,但手段殘忍、情節惡劣,法律不會放過自會嚴懲。 多地檢察院為邯鄲遇害男孩發聲:法不能向不法讓步!但這句話不應該更適用全社會嗎。

被害者的父親含著眼淚講了一句話:就要弄清楚,我這麼好的一個孩子是怎麼死的?孩子生理的死亡警方很容易弄清楚,但其實,另外三個作為兇手的孩子,對社會來說也都死了,他們都是怎麼死的?不也應該弄弄清楚嗎?

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白皮書(2022)》中國未成年人犯罪逐年攀升,2020年至2022年,檢察機關受理審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數分別為37681人、55379人、49070人,受理審查起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數分別為54954人、73998人、 78467人,總體呈上升趨勢。

另外有一個數據顯示,2009年至2017年,中國未成年人犯罪數量連續9年持續下降,但農村地區未成年人犯罪發案率達到82.06%。 而來自流動家庭、離異家庭、留守家庭、單親家庭和再婚家庭的未成年人排名前五。 留守兒童有可能都是這五種家庭的關係人。 說明,家庭教育的問題在農村孩子群體中是相當嚴重的,這個現象應該引起社會的重視,因為光靠法律嚴判是不能解決的。

這是一個中國社會的結構性問題,城市與農村的兩元結構,守留兒童就是城鄉結構性的一個社會問題。 從文明的理念來看,孩子出生後怎麼可以不在父母的身邊年幼的孩子需要父母的護蔭,這是人的天性。 失乏父母之愛的親情,人性一開始就是不完善的。

我們知道,西方社會,父母會陪伴孩子直到十八歲成年,他們不會忍受生了孩子又不養育的狀況。 成年後和孩子分開,之前是責任以後不盡這義務了。

中西方的差異,這不是文化而是生活的現實。 中國的現實是,為了生活,農村的父母,只能放棄孩子的養育要到城裏打工賺錢。 留守兒童是生活在散開了的家庭中。 留守兒童很自然成為被忽略的一群,社會對他們的莫視潛移默化。 不能說誰有錯,這是社會發展頂層設計的必然後果。

現在的中國要麼因為賺錢,父母要與孩子分隔,孩少從小缺少滿是親情的家庭教育;要麼有錢的,從小就將孩子送往寄讀學校,這份親情同樣缺失。

再加上,過去我們在研究社會時,都認為中國農村的鄉土社會就是人情味,家長里短互相都有照顧,現在農村的村民結構都變了,大多老弱病殘或者就是遊手好閒的,爺爺奶奶有能力的,照顧的好些,沒有能力的孩子就是自生自滅。

家庭、社會環境對孩子幼小的心靈有影響。 孩子上學學文化,但更需要懂得做人的道理,需要有做人的良知,學校的老師難以時時刻言傳身教。 在童年就應該有家庭來完成的。 留守兒童這部分的缺乏會一輩子留下陰影。

東北師範大學中國農村教育發展研究院完成的《中國農村教育發展報告2020—2022》中提到,2021年中國有義務教育階段農村留守兒童1199.20萬人。 雖然,這個數字在逐年下降,但仍然是不容忽視的群體。

這個已經長久而且是中國特有的留守兒童現象只要政府重視一定有解決的方法。 當然一是在當地擴大就業及創業機會,減少離鄉背井;二是讓孩子能隨父母到城裏讀書,甚至報上城裏戶口;三是動用政府維穩的資金,讓社會組織力量管好孩子放學後的生活。

殺幾個小兇手很簡單,杜絕這類犯罪光靠嚴刑峻法未必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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