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6月1日訊)香港近日根據有爭議的國家安全法對14名民主活動人士定罪。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周五呼籲香港“立即釋放”那些被“任意拘留”的人。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蒂爾克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再次呼籲立即無條件釋放所有根據這些法律被任意逮捕和拘留的人。”
蒂爾克說:“我的辦公室和其他聯合國人權專家一再表達關切,認為這項立法不符合中國根據國際人權法承擔的義務,特別是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對香港承擔的義務。”
蒂爾克補充說:“正如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所指出的那樣,這項立法應該被廢除,同時不應被執行。”
蒂爾克還回顧了今年3月通過的新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有七人正因這一新法律面臨指控。這項根據《基本法》第23條頒布的立法擴充了2020年的立法,增加了叛國罪、叛亂罪、涉及國家機密和間諜活動、破壞和危害國家安全以及外部干涉的罪行。
蒂爾克表示,“我此前曾表示擔心,這些寬泛而模糊的條款可能會被任意用來遏制言論自由,打擊持不同意見者、民間社會行為者和人權維護者。”
周五,香港指責西方國家和某些政客“玷污”宣布14名反對者違反國安法、犯有顛覆罪的審判結果。一名政府發言人強烈譴責了反北京的媒體、政客或利益集團以及西方國家(包括美國、澳大利亞和英國)的“不當言論”。他說,他們的“輕率言論是不恰當的,無視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