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任何活動須守法 ,45人被定罪顯示罪行規模大

(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6月4日訊)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今天回應市民能否悼念「六四」時說,任何活動都要守法,包括「港區國安法」和基本法23條立法。

今天是1989年北京「六四」35週年,李家超出席行政會議前,有記者詢問他市民能否悼念「六四事件」,以及「六四事件」是否成為政治禁忌。

李家超沒有直接回應是與否,但指出,對於「個別日子」,政府的立場清晰,任何公眾活動必須守法。香港的法律清晰,包括「港區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基本法23條立法)及「公安條例」,所有活動都受相關法例規管,

他強調,不能忘記2019年「顏色革命」所帶來的傷痛,並說要警惕仍有勢力嘗試破壞國家安全,也要小心有人借題發揮。因此,任何活動都要守法。

他又表示,高等法院原訟庭上周就一宗極其嚴重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作出裁決,共有47人被起訴,45人被定罪,顯示犯罪計劃規模大及嚴重性。他說,兩名因證據不足以令法庭肯定有參與串謀而未被定罪的被告,律政司已向法庭表明上訴意向。

他說,「因此不可以掉以輕心,要時刻警惕危害國家安全風險可以突如其來,不可以好了傷口便忘了痛,不可以容許傷口再被挖開,不可以讓香港再受難忘的痛。」

李家超說,裁決顯示法庭確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發生及存在,同時確立數項重要原則,包括顛覆國家政權罪行中的非法手段,不限於使用武力或威脅使用武力,或刑事罪行手段,應涵蓋違反《基本法》的濫權行為等其他非法手段;另外,立法會議員應依據《財政預算案》及公共開支議案的利弊,作出審核和通過的考慮,這是《基本法》第73條規定的憲制責任。而涉及嚴重干擾、阻攔、破壞香港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的行為,足以構成顛覆國家政權的罪行元素。

李家超說,裁決亦顯示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是真實,犯罪的人會利用迷惑的名義或幌子,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因此不可以掉以輕心,要時刻警惕危害國家安全風險可以突如其來,不可以好了傷口便忘了痛,不可以容許傷口再被挖開,不可以讓香港再受難忘的痛。他說,社會必須有安全和穩定的環境,才可以全力拼經濟、謀發展、惠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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