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问)赵树坤:东西方如何携手迈向“数字包容”新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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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成都6月14日電 題:東西方如何攜手邁向“數字包容”新圖景?

作者 趙樹坤 西南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教授、《人權法學》副主編

包容和包容性是聯合國《全球數字契約》、歐盟《數字十年政策計畫》等文本中的高頻詞。中國在快速推進數字建設的同時,始終關注“數字包容”議題。

“數字包容”源於對數字鴻溝的回應。早期主要關注網路接入、設備擁有和資訊獲取的差距等問題。在中國,這些問題進一步與城鄉、區域以及老年人、殘障人士、婦女兒童等特定群體的數字機會平等聯繫在一起。隨著各領域數位化的發展,這些問題被進一步擴展為接入、使用、服務和發展機會的綜合公平。中國正在通過基礎設施建設、產品適配、場景嵌入和能力支持,將“數字包容”實體化。

邁向“數字包容”的中國實踐

 其一,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正在擴大數字服務的可達範圍。寬頻中國、數字鄉村和5G建設,持續補齊農村及偏遠地區網路短板,使遠程醫療、線上教育、數字政務、智慧養老等應用場景能夠進入基層社會,“數字包容”由此獲得了現實的物質載體。

其二,數字產品的適老化和無障礙優化正在降低特定群體的使用門檻。網站和App的大字版介面、語音交互、無障礙閱讀、一鍵人工客服等設計,使老年人、殘障人士等特定群體不只是“接入”數字系統,也能夠更順暢地使用數字工具。

其三,“數字包容”正在嵌入公共服務和日常生活場景。交通出行、線上問診、金融支付、社區照護等與民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基礎性、日常性的數位化服務,讓技術進步轉化為普通人能夠直接感受到的便利。

其四,數字技能培訓、反詐宣傳和線下幫辦服務正在為特定群體提供持續支持,避免他們在技術普及之後因能力不足被排斥。

中國的“數字包容”實踐已經沿著網路可達、產品可用、服務可及、能力可持續的路徑展開,並逐步形成由網路、終端、平臺、服務和能力支持共同構成的系統建設,成效顯著。

首先,數字技術多管道賦能女性。在經濟發展層面,數字技術為婦女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經濟參與機會,尤其在平臺經濟、遠程就業、智能製造等新興領域,顯著降低了女性群體的創業門檻與職業壁壘。在文化教育層面,中國以數字技術擴大女性知識獲取與技能提升管道。例如,建立“關愛她”鄉村女教師關愛專案,通過終端設備下沉和線上平臺接入,強化數字科技方面的教育資源支持,為廣大婦女尤其是農村婦女提供了平等的職業發展機會。

其次,適老化智慧服務全面推進。適老化智能產品供給更加豐富、數字服務適老化水準全面提高的目標初步完成。與此同時,保留並優化傳統線下服務管道,例如,四川省攀枝花市、重慶市合川區相關政府部門合理增設老年人愛心窗口、綠色通道,為老年人提供代辦協辦服務,堅持兩條腿走路,確保老年群體不因技術原因而被排斥在公共服務之外。

最後,資訊無障礙建設在加速落地。從覆蓋人群、應用場景和推進力度看,中國殘障人士數字無障礙建設是全球規模最大的包容性數字工程之一。中國正在推進互聯網應用無障礙改造專項行動,推動大量網站和手機App完成改造,語音識別、無障礙觀影等功能逐步進入日常應用。資訊無障礙建設正在覆蓋資訊獲取、社交溝通、購物支付和公共服務等關鍵環節,幫助殘障人士突破物理空間和技術門檻,更平等地參與數字社會生活。

找尋合作的“最大公約數”

從跨文化視角看,東西方對“數字包容”的理解差異,實質上反映了不同人權觀在數字時代的延伸和碰撞。西方國家,尤其是歐盟和北美,更多從自由主義人權觀出發,強調個體權利至上,高度關注個人隱私保護、數據安全、演算法透明性與公平性。在數字治理中,嚴格借助治理規則,限制數據濫用、演算法歧視和平臺權力擴張,防止數字技術在提升效率的同時削弱個體權利。因此,西方語境的“數字包容”更側重權利防護和風險規制,秉持一種被動性的防禦理念。

相比之下,中國的“數字包容”理念更突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權發展道路中的普惠性、發展性和能力建設。既重視個人在數字環境中的隱私、數據安全等基本權利保護,也強調通過數字基礎設施普及、智慧公共服務供給和數字素養提升,使更多群體能夠接入數字社會、使用數字工具、分享數字發展成果。由此看,中國語境中的“數字包容”不僅是權利保障問題,也是促進數字資源公平配置、提升人民發展能力的行動方案。

儘管存在上述差異,在“數字包容”領域東西方仍有明確的共識基礎。反對通過數字技術製造新的排斥,確保所有人都能平等進入數字社會,是雙方追求的共同目標。聯合國《全球數字契約》所強調的“不讓任何人掉隊”,正是該共識的集中表達,也得到了東西方各國數字治理實踐的普遍認同。這一共識強調,包容、開放、安全和共用的數字社會,應該回應老年人、殘障人士、低收入群體、農村居民等特定群體面臨的數字鴻溝。歐盟《2030數字指南針:歐洲數字十年之路》提出“確保包括殘疾人在內的所有人都能完全獲得民主生活和線上公共服務,並從一流的數字環境中受益”;中國《數字中國建設整體佈局規劃》則提出“構建覆蓋全民、城鄉融合的數字素養與技能發展培育體系”,目標都是構築一個以人為本、共同發展的數字社會。

隨著數字全球化持續深化,中國需要在理論和實踐層面,推動包含“數字包容”價值的全球數字人權治理。一方面,中國需要不斷夯實理論根基,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符合全人類共同價值的數字人權理論,破解西方人權話語的壟斷,參與國際人權治理的規則制定。持續強化“數據正義”“數字連通性”“數字公共產品供給”等國際共識性概念的運用。針對西方“數字自由”,堅持數字人權的完整內涵,強調數字權利是集體權利和個人權利的統一,既包括數字自由、個人資訊保護等個體權利,也包括各類群體公平參與數字技術發展等集體權利。

另一方面,依託多邊機制開展“數字建設”,推動全球數字人權治理向多元共治轉變。要以聯合國相關機制為主管道,積極落實《全球數字契約》,在聯合國數字和新興技術辦公室(ODET)、人工智慧獨立國際科學小組等機制中主動發聲,將“數字發展權”“數字主權”納入契約實施的具體行動方案中。同時,依託上海合作組織、金磚合作機制等區域組織、機制,發揮數字人權治理作用。例如,進一步落實《金磚國家領導人關於人工智慧全球治理的聲明》,塑造公平、包容和公正的數據治理新格局,為發展中國家提供數字技術支持和經驗分享。(完)

來源: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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