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貿港封關後“零關稅”商品覆蓋面將顯著提高

中新社北京7月23日電 (記者 王恩博)海南自貿港定於今年12月18日正式啟動封關運作。中國財政部副部長廖岷23日在國新辦發佈會上表示,封關後“零關稅”商品覆蓋面將顯著提高。

廖岷說,海南自貿港封關後,貨物稅收政策主要有以下安排: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登記註册的獨立法人企業,還有自由貿易港內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經“一線”進口徵稅商品目錄外的貨物,可免徵進口稅收。“零關稅”貨物及其加工製成品,在島內享惠主體之間可在免進口稅收條件下進行流通。對屬於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產業企業生產的貨物,在加工增值達到或者超過30%時,經“二線”進入內地,免徵進口關稅。

據介紹,與封關運作前政策相比,上述措施將帶來三方面明顯變化。

一是“零關稅”商品覆蓋面顯著提高。全島封關運作以後,進口“零關稅”商品將實行負面清單管理,由進口徵稅商品目錄取代此前的“零關稅”商品正面清單。“零關稅”商品範圍將由目前的1900個稅目擴大至約6600個稅目,約佔全部商品稅目的74%,比封關前提高了近53個百分點。廖岷稱,這顯著提高了開放的範圍和水平。

二是享惠主體範圍明顯擴大。目前,進口“零關稅”政策僅允許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登記註册的獨立法人企業、事業單位作為享惠主體,全島封關運作後,享惠主體將基本覆蓋全島有實際進口需求的各類企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等。

三是政策限制條件進一步放寬。封關運作以後,進口“零關稅”商品及其加工製成品不再局限於企業自用,可以在享惠主體間自由流通,免于補繳進口稅收。廖岷表示,這對於延伸海南島內產業鏈條,增強產業競爭力,形成產業集群效應,具有積極意義。

廖岷說,總的看,上述政策有利於進一步降低市場主體生產成本,也將激發市場活力,大幅提昇海南自由貿易港貨物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完)

來源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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