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彦霖是香港职业训练局青年学院学生,她的遗体在海上被发现后,由于其生前曾积极参与反送中示威,不少示威者质疑事件与警方有关。陈彦霖就读的大专学院还被质疑隐瞒真相,警方则称陈彦霖系自杀,死因无可怀疑,但由于死亡现场没有监控镜头,也没有明确认证,且陈彦霖本人是游泳健将,死后其遗体被迅速火化,留下太多疑点。
陈彦霖母亲去年接受香港无线电视台专访时曾表示,看过所有监视器画面,显示女儿神情有异样,因此认定女儿自杀身亡,她并且希望这一事件尽快了解,她的说法也引起不少香港民众的质疑。
一年来,这一案件在支持和反对反送中示威的两个阵营产生了激烈辩论,建制派阵营比较支持“自杀”的说法,并放大了陈彦霖小时候曾入住女童院企图自杀、可能患有思觉失调曾吸食大麻等资讯,反送中阵营则强调本案存在的多重疑点。
陈彦霖之死使香港反送中示威者异常愤怒,强烈要求当局彻查原因。当时至今,一年来香港发生了许多悼念陈彦霖的活动,还有区议员打算把一个公园以陈彦霖的名字命名。为揭开谜团,香港法院就其死因连续十几日聆讯,先后传召31位证人上庭作供,证人包括陈彦霖母亲、陈彦霖生前男友、社工、医生、警员、法医等人。
法庭最后裁定,陈彦霖去年9月19日晚上至20日期间受伤及死亡,但地点与时间不详,而且因尸体腐化不能确定死因,五人陪审团一致裁定她“死因存疑”。
陪审团同时作出两项建议,包括建议医管局检讨现行青少年精神科会诊跟进机制,又建议衞生署法医科日后遇到同类案件时,要化验本港水域的硅藻。
死因裁判官高伟雄听取裁决后表示,对于事件感到非常难过,指出陈彦霖生前读到想读的课程,但离世前遇到的事情是不太好,感到遗憾。
裁判官向到庭旁听的陈彦霖妈妈何姵谊表示,陈彦霖对朋友和家人很好,即使与家人有小小拗撬,但心底里其实是对家人很好,希望她妈妈能回复生活。34岁的陈彦霖妈妈点头,并用纸巾抹眼泪。
裁判官又说,明白今次事件引起公众相当关注,亦感谢陪审团很想找出真相,但很多时即使尽了力亦未有找到真相,希望今次死因研讯能够解答公众疑虑,还少少公道。
死因裁判法庭的判决,意味着陈彦霖之死与“反送中”示威的关系仍然无法澄清。
陈彦霖案的背景
香港15岁少女陈彦霖的形象是香港示威经常出现的象征符号。她是去年9月在九龙油塘魔鬼山一带海面发现的全裸浮尸,警方及其母认为陈彦霖自杀,但由于事发现场没有监控镜头,也没有明确人证,加上陈彦霖本身是游泳健将,引发很多疑问。
外界猜测她的死因可能和她曾经参与“反送中”示威有关,但事实上也一直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这一点,她本人并没有因示威被捕,她的遗体在去年10月已经火化。
她的死亡成为了2019年香港示威延续至今的一大谜团,也是抗议的助燃剂。过去一年,多次有示威者发起悼念陈彦霖的活动,有区议员计划把一个公园的名称以陈彦霖命名。其就读学校和公众要求下,香港法院近日就其死因召开研讯,30名证人包括其母、其男友、社工、医生、警员、医生、法医等上庭作供,试图解构这宗谜案。
死因研讯是沿袭于英国司法体系的专门审讯,当有人去世而死因不明,或死因具有争议的时候,以司法聆讯途径决定其死因。香港法律框架下设有死因裁判法庭与死因裁判官,专责处理此类庭审。
但经过11日聆讯,专家们仍然未能解答为何陈彦霖的遗体被发现时是全裸,其尸体特征和一般溺毙尸体不一样,证人及录像证供显示,她失踪前的行为和说话有古怪,也仍然没法找出她落水位置或解答她死前发生什么事。
聆讯过程披露,陈彦霖家庭背景复杂,她在单亲家庭长大,曾经多次入住女童院,一度试过在女童院自残并逃走,在夜店当过“陪酒”(陪客人喝酒的女生)和吸食大麻,并卷入过与示威无关的袭警案。一些专家怀疑她有思觉失调或有情绪问题,但没有发现她有自杀倾向。
陈彦霖的精神状况
去年9月22日,正值“反送中”示威的激烈时期,有人在9月22日在九龙油塘魔鬼山一带发现一具全身赤裸的尸体,尸体其后确认是就读于香港知专设计学院的陈彦霖。
陈彦霖母亲、在政府医院任职病人服务助理的何姵谊在死因庭上披露了陈彦霖的成长经历。何姵谊说,在陈彦霖3岁的时候,因为自己被男友毒打,所以带女儿搬到娘家,女儿由外公照顾,两人一周见一次面。
34岁的何姵谊形容自己和女儿在旁人眼中犹如姊妹,不过有时会因为陈彦霖不上学而争执,她指出,陈彦霖自学游泳,亦曾报名学跳水,但因为扭伤脚而停学跳水,自此变得反叛,曾五次离家出走,亦曾多次入住女童院。
男、女童院是香港社会福利署监管的儿童寄宿设施,一些因家庭问题无法得到照顾、行为情绪出现问题的儿童,都可能入住。16岁以下儿童如果犯罪而被判有罪,也有可能由法庭判处入住儿童院,代替其他监禁刑罚。
死因庭上披露,陈彦霖六次入住女童院,五次均为法院颁布的保护令(即不一定与犯罪行为有关),去年3月曾企图自杀送院逃离女童院,去年8月她则因涉及袭警而被判入女童院。
屯门儿童及青少年院女童部、社会福利署助理社会福利主任黄燕丽自2018年开始接触陈彦霖,她认为陈彦霖在女童院内生活适应良好,遵守规矩,性格开朗,不过去年3月,她不肯吃饭和大哭大叫,要留在单独房间,她一度撕烂胶袋勒颈,被发现后送院,出院时,医院职员去接她时,陈彦霖逃走,两个月后,警方寻获她,再次入女童院。
黄燕丽引述陈彦霖称,逃走是因为“(在院内)表现好好,而不甘心被判入女童院”,黄燕丽认为,陈彦霖没有自残倾向,弄伤自己只是因为在医院容易逃走,目的只是想逃离女童院。
香港青山医院驻诊医生欧阳颖贤亦指,当时陈彦霖送院后,自理情况良好、放松、有眼神接触、说话有条理,没有发现她有自杀及暴力行为。青山医院是香港最主要的精神科医院。
欧阳颖贤医生说,陈彦霖当时怪责社工延长她的寄缩时间而不满。
去年8月,陈彦霖因为没带钱支付计程车车资,用脚踢到场调查的女警而被控袭警,当时母亲何姵谊到警署时,见到女儿有异,自言自语,听不懂她说什么,形容她精神状态极差,由于她觉得自己控制不了女儿,所以拒绝保释女儿离开。
福利官黄燕丽在法庭上指出,这次陈彦霖再次送入女童院时是被单独囚禁,她的情绪一度不稳,试过不断按铃寻求职员,又用水弄湿自己的床和地板,晚上大叫大喊,把枕头撕开,撕烂院舍的书,不断讲脏话,用头撞向玻璃窗至少七次。
她说,陈彦霖亦曾表示,自己出现幻听和幻觉,“经常听到有人跟我说话”,但8月底开始,她回复正常,并曾写一些正面的文章,指希望自己完成课程后与家人开开心心生活。
另一名社工唐颖恩透露,陈彦霖曾是虐儿案受害人,经常不上学、不回家,并指陈彦霖曾透露,今年3月企图自杀逃离再入女童院时失踪那一个月去了当夜店“陪酒”,而陈彦霖又曾在去年8月11日途经示威现场吸入催泪弹烟雾,当天晚上与朋友一起时曾吸食一口大麻,翌日发生袭警事件。
唐颖恩形容陈彦霖当天在警署行径奇怪,好像疯了,但陈彦霖事后称对事件没有印象。
陈彦霖外公何润来作证,去年9月18日晚,即陈彦霖尸体发现前几天,陈彦霖行为反常,整晚不断执拾东西,又称有人在她耳边不停说话。
专家证人、精神科医生何美怡撰写的专家报告指,陈彦霖生父近十年曾至少五次因为思觉失调入住青山医院,她指出,如果父母其中一方患有思觉失调,子女比正常人风患病风险较高。
她在庭上作供时称,当陈彦霖去年出现语无伦次、思绪混乱的情况,可能是首次出现思觉失调,而吸食大麻可能诱发思觉失调或令一个懂泳术的人突然不谙泳术。
庭上证人供词显示,陈彦霖在反修例活动期间,曾参与派发文宣的工作,但并非前线“勇武”示威者,亦没有因为反修例事件被捕。母亲何姵谊曾接受媒体访问称,女儿在7月开始觉得示威运动变质,没有参与。
但陈彦霖男友、目前在囚的男子伍绍刚则指,陈彦霖曾向他表示,见到有人被警察殴打让她不开心。有份调查陈彦霖袭警案的警员则指,陈彦霖敌视他们,给人感觉不是太喜欢警察。
陈彦霖的遗体有何不妥?
香港政府化验师康佑轩在庭上表示,对陈彦霖尸体化验时,没有发现任何有关大麻、精神科药物或麻醉药哥罗芳(三氯甲烷)的成份,不过康佑轩承认,哥罗芳有机会在尸体腐化过程中流失。
资深法医马宣立以专家证人身分作供时表示,“最令我不安乐的是没有资料解释给我知道,为何尸体是全裸的”。
马宣立医生表示,尸体没有被性侵的明显痕迹,并在其左右胸发现分别有550及50毫升的腐烂液体,胃部有10毫升淀粉状物,他表示情况“稍为古怪”,因为遇溺者一般两边胸腔液体份量应该相若,胃部亦应该有水流入,目前资料显示陈彦霖遗体浸在水中,不肯定是否遇溺而死。
另一名法医李毓桦则作供称,陈彦霖尸体无表示面伤痕,亦没有毒物发现,用排除法推论她是遇溺死亡,但无法确定何时下水和为何全裸,固死因为“不确定”,估计死亡时间是9月19日失踪当天的24小时之内。
香港水警港口分区第四巡逻小队警员陈国荣供称,由于当时尸体全身赤裸,现场指挥官文惠长初步认为死因有可疑。但文惠长之后作供称,由于当时尸体没有可辨饰物及身份证明文件,无法判断死因有无可疑,他当时没有为案件定性。
两名警员表示,在海面搜索时并没有发现女子的衣物及证物,他们当时认为,尸体可能已浸水一至两天,加上维多利亚港东部水域繁忙,无法估计死者落水位置。
根据香港知专设计学院去年公开的监控片段,看到陈彦霖9月19日傍晚把财物放在学校,赤脚徘徊了约1小时 ,之后赤脚向将军澳海滨公园离开,外界一度猜测那儿是否她跳海的地方,但由于该处晚上人流也不算稀少,故引发一些香港媒体质疑,为何她在海边全裸跳海自杀而没被发现。
在死因庭上,计程车司机周泰来供称,在9月19日曾接载陈彦霖,从学校驶到将军澳日出康城致蓝天住宅小区后方的工地停车场,该处距离海边约200米,由于陈彦霖当时赤脚,他有特别印象,他在陈彦霖事件曝光后的10月21日向警方报案,认为社会有很多争论,需要讲出真相。
这则信息是死因研讯时首次出现,他表示不清楚陈彦霖是他杀还是自杀。
但周泰来没有留下当时的汽车监控录像,警方亦透过周泰来所提供的资料,到陈彦霖据称下车的位置调查,但没有发现,亦无法证实周泰来是否曾经接载过陈彦霖。
法庭审讯能解除谜团吗?
由两男三女市民组成的陪审团只用了一个下午就得出一致结论,因尸体腐化,不能确定死因,裁定陈彦霖“死因存疑”。其死亡时间则裁定为2019年9月19日晚上至9月20日之间,死亡地点不详。
死因裁判官高伟雄星期五早上引导陪审团时指出,他让陪审团排除“非法被杀”与“自杀”两种裁决,是因为法庭必须在毫无合理疑点下作出判决。
裁判官解释,庭审过程中没有任何证据显示陈彦霖被袭击、与任何人有仇怨、或因参加任何活动而受伤,也没有证据断定她死亡时受药物或毒品影响,因此无法裁定她是“非法被杀”。另一方面,虽然有精神科专家指出陈彦霖出现思觉失调症状、对立反抗症和品格障碍,增加其自杀倾向,但也有证人证供不符合“陈彦霖有自杀倾向”这论断,因此陪审团“不需要和不能够”考虑裁定她死于自杀。
陪审团提出,香港医院管理局应当改善精神病治疗的跟进机制,负责法医检验的香港卫生署应考虑加入专门测试,协助找出尸体腐坏死者的死亡原因。陪审团并未提出警方有否需要重启调查。
一年来,香港媒体大幅度报导这宗聆讯,网民亦积极讨论案件的每一个细节,但支持和反对示威的阵营各自把焦点放在对自身有利的证据身上。
建制阵营较为支持“自杀”的说法,并放大她曾入住女童院企图自杀、可能患有思觉失调、曾吸食大麻等资讯,认为反对派把陈彦霖视为他杀是没有根据。示威者阵营则把焦点放在疑点身上,例如社工们认为她没有自杀倾向、她的尸体与其他溺亡死者不一样、警方似乎有怀疑过死因有可疑、质疑该名计程车司机证供是否可信,以及提出疑问为何陈彦霖会全裸等等。
在香港市民对政府高度不信任的情况下,这宗案件的法律程序告一段落,但香港的政治纷争和矛盾,却不会这么容易得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