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豐縣鎖鏈女案引發海內外輿論關注。江蘇省委和省政府17日成立調查組,本週三2月23日發佈「豐縣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調查處理情況通報,認定了楊某俠是小花梅、而非被懷疑的失蹤女子李瑩,小花梅是從雲南被拐賣至江蘇的。
此外,十多名相關官員被懲處,給予豐縣縣委書記婁海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給予豐縣縣委副書記、縣長鄭春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黨內職務,責令辭去縣長職務。
除了豐縣的黨政一把手被懲處之外,豐縣縣委常委、宣傳部長蘇北,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孫寸賢,以及曾經擔任豐縣衛健委主任的徐州市婦聯副主席高偉,豐縣歡口鎮黨委書記徐善修,副書記兼鎮長邵紅振,以及公安、信訪、民政、計生站等相關人員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黨內和行政處分。
江蘇省委省政府的調查報告承認,婦女兒童權益保障、特殊群體救助關愛等方面存在不少問題,官僚主義嚴重,法治意識淡薄,維護群眾合法權益防線失守。報告承諾,將對有關失職瀆職和違紀違法問題將進一步深入調查,並依紀依法嚴肅查處。同時,部署開展專項行動,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侵害婦女兒童、精神障礙患者、殘疾人等群體權益問題,依法嚴厲打擊拐賣婦女兒童和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等違法犯罪行為。
目前,董某民被豐縣檢察院以“涉嫌虐待罪”批准逮捕。桑某妞、時某忠被以涉嫌拐賣小花梅的犯罪行爲立案偵查。對犯罪嫌疑人徐某東、劉某柱、霍某渠、霍某得、譚某慶、李某玲採取刑事拘留。
開始言論管控?
自上週四(2月17日)江蘇省委省政府成立調查組後,連日卻傳出多起消息指,關注豐縣事件的聲音正受到官方壓制。
像是日前披露楊某俠與董某民結婚證、指出巨大疑點的前《鳳凰週刊》編委鄧飛,週二(22日)稱,有網友表示自己被徐州警方找上談話,追查是不是她給鄧飛發了結婚證照片。
除了披露結婚證照片者的身份受到官方「關切」,日前也有網路照片流出,案發地江蘇徐州豐縣董集村周圍,圍起了長長鐵皮牆,外人難以進入。更早前,有中國記者前往董集村試圖採訪,被以「疫情防控」之由禁止入村。
另外,中國知名獨立書店「單向空間」杭州分店,曾擺設聲援豐縣事件的女性主義書單陳列桌,但在上週末卻被撤下。有親赴書店現場的網友拍照證實,看板已被撤換成另一張委婉寫著「她的故事,無限閱讀」的看板。網上流傳,「單向空間」是被打電話「約談」關切才撤下陳列桌看板。
不只「單向空間」,耶魯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現任教於上海紐約大學分校,同時活躍於華文媒體圈的林垚,日前在推特上發出對話截圖稱,中國有「國內高校、電視台紛紛接到上級指示,禁談豐縣事件」。
長期關注中國網路審查封鎖的非營利組織「GreatFire」週一(21日)也指出:「微博上提及徐州或豐縣、被審查封鎖的貼文,正在『自由微博』上爆炸式成長。」自由微博是專門蒐集被審查、刪除的微博貼文的網站,其首頁可以看到被封鎖貼文的即時畫面與熱度排名。
種種跡象讓許多輿論質疑:官方前腳才成立調查組承諾「全面徹查」,但是否後腳開始捂嘴輿論、壓制熱度?有中國網友諷刺:「這省級調查組的鐵拳就是給力」、「調查組一出手就很『穩』」。
小梅花年齡由52歲降至44歲
官方通報,經公安機關全力偵查,認定“豐縣生育八孩女子”爲雲南省福貢縣亞谷村人小花梅,於1977年5月13日出生。1998年6月起,董某民與之共同生活,共生育8名子女。小花梅確診患有精神分裂症,目前正在醫院接受治療。換言之,小梅花的年齡由官方之前通報的52歲(1969年5月出生)改爲44歲。
關注此事的時事評論人關山當天接受自由亞洲電臺採訪時表示,調查報告全文只是把前一份徐州市發出的第四份通報內容細化,沒有新意。他說:
“他們只會細化,把豐縣一批人處理一下,他們的第四份通報是經過公安部、江蘇省、徐州市公安機關一致同意得出來的第四份通報,他不可能推翻這個結論。所以他必須確保第四份通告的正確。”
通報指村官工作人員違規辦理結婚登記
外界對董某民結婚證上的資料疑點重重,官方的解釋,是村委會會計邵某徵開具婚姻狀況證明時,聽從建議將楊某英改爲楊某俠。歡口鎮民政辦工作人員按董某民自報的信息違規辦理結婚登記,將結婚日期登記爲1998年8月2日、楊某俠(由於筆誤將楊某俠寫成“揚某俠”)出生日期登記爲1969年6月6日。
關山說,江蘇省政府公佈的這份公佈漏洞百出,比如2010年後,小梅花幾乎一年多就生育一個孩子,又把第一個兒子董香港的年齡改小:“1997年,小花梅還在雲南,怎麼跑到徐州生孩子?所以把他的年齡改小一歲多。這第五份通報漏洞百出。”
通報將長子董香港生日改晚兩年出生
通報稱,楊某俠與董某民共生育8名子女,長子董某港於1999年7月出生、次子2011年3月出生、三子2012年4月出生、四女2014年11月出生、五子2016年5月出生、六子2017年5月出生、七子2018年11月出生、八子2020年1月出生。
對此,網民質疑,楊某俠(小花梅)與董某民的長子董香港既然早前說是1997年7月香港迴歸期間出生,現在卻成爲了1999年出生。關注婦女權益的湖北維權人士伍立娟說,此前董某民聲稱長子出生那年香港迴歸,現在卻成了1999年出生:
“1997年香港迴歸,她生董香港,現在又改爲1999年生。這個通報越看漏洞越多。他們自己說的話前後矛盾。我一直在翻看朋友圈發的全都是質疑的聲音。”
針對“楊某俠可能是四川籍失蹤女子李瑩”的問題,通報稱,經江蘇公安機關會同四川公安機關將李瑩母親與楊某俠進行DNA檢驗比對,結果排除生物學親子關係。後經南京醫科大學司法鑑定所對李瑩母親與楊某俠進行DNA檢驗比對,結果仍排除生物學親子關係。2月20日,經公安部物證鑑定中心鑑定,再次排除李瑩母親和楊某俠存在生物學親子關係。據此認定楊某俠與李瑩不是同一人。
質疑調查組數天跨越兩省訪4600餘人
衆多網民質疑的是江蘇省委省政府2月17日宣佈成立調查組,到23日公開調查情況,在其後四天除去路程一天,前後跨越河南、雲南兩省,共走訪4600餘人次,調查組按8人計算,平均每人每天走訪143人次,按走訪每人10分鐘推算,調查組每人每天工作時間至少23個小時。如果走訪4600餘人,每人每天需走訪766人,如要查閱資料1000餘份,每天要查詢166份。請問當局是怎麼做到的?
輿論能持續多久?
「豐縣鐵鏈女的事,我覺得是我上網這麼多年裡,前所未有的,極其特殊的一次經歷。」中國作家、在微博上有85萬追蹤者的「水木丁」表示,「從前這樣的熱點,很快就會消聲覓跡。但是這一次,長達一個多月,被各大平臺的熱點,熱搜一再降熱度,人工屏蔽…它依然沒有從人們的視線中消失」,甚至有「老調查記者自發去調查。網友們自發地去搜索各種資料,傳遞資料。在我幾乎覺得已經要蓋棺定論的時候,又看到新的線索。」
鐵鍊女事件被披露後,許多網友、媒體人自發性地追查辦案,或前往當地聲援。比如:披露董楊結婚證的鄧飛;《雲南訊息報》前調查記者鐵木、馬薩前往小花梅故鄉實地訪查,撰寫〈尋找小花梅〉報導(該報導在中國已被大量刪除);兩名關注女權的聲援者,前往豐縣希望探視八孩母親(兩人在當地被派出首拘留,一度下落不明,直到18日才於微博發文報平安)。
鐵鍊女事件為何能在官方壓制下,持續獲得大量輿論關注、甚至促使民眾自發追查?除了因為官方通報疑點重重、失去公信力,中國國內的正規媒體幾乎無人報導之外,長期關注中國婦女權益的女權運動人士呂頻說,如今在中國,社會事件要引發關注「門檻變得越來越高」,「發生在一個縣的事情,震動了整個中國」,首先是因為八孩母親「極其殘酷、非人間的遭遇,喚起了許多人的共情。」
呂頻說,小花梅事件就像中國社會在官方壓制之下,尋找破口的一個「引爆點」,雖然事件「本身是極端的,但很多人感同身受。」儘管他們未必是社會底層的女性、未必有類似經歷,但這次事件戳穿了「表面上的歲月靜好,背後其實(反映的)是安全感的缺失。」她說,中國女性在「日常生活的安全感是極差的,面對暴力的威脅,很難得到保障。」而這種不安全感的投射、對於殘酷犯罪的憤怒,「讓人們感到不得不去做點什麼」。
輿論能否持續?她說,中國「一直在控制輿論,但也不斷讓步」,一次次地發出官方通告其實就是一種讓步,政府其實也「承認大家對這次事件的討論是有正當性的。」但中國採取的是一種「外鬆內緊」的策略,表面上關注調查,但另一方面威阻聲援與自願追查者。「不了了之對政府來說,是最佳解方。」
中國婦女拐賣問題
中國的婦女拐賣問題長期缺乏詳實透明的官方統計數字。2015年,中國官媒《中新網》報導,公案部刑偵局打拐辦主任陳士渠稱,中國現在「接近於天下無拐」,「國內的女性被拐賣到別的地方給人做老婆,這種發案也很少。」根據《中國統計年鑑》,2019年中國拐賣婦女兒童立案數為4,571起,佔該年刑事立案1%。
山東女子學院婦女研究與發展中心教授陳業強,在2010年後多次前往雲南福貢縣——也就是小花梅故鄉所在地——進行調研,其後出版《怒江傈僳族婦女跨省婚姻遷移研究》一書。書中提到,2010年至2012年間,當地婦女拐賣的介紹費比起近15年前翻漲至2,000至3,000人民幣,彩禮則漲至3萬至6萬。
婦女拐賣除了牽涉利益與經濟問題,綜合陳業強、中國知名社會學者王金玲等學者的說法,也與一胎化政策導致的性別比失衡有關,並在傳統的結婚嫁娶、生兒育女觀念的驅使下,形成了從「外地」拐賣婚遷婦女到「當地」的人口販運現象。
呂頻則表示,單就小花梅事件其實很難直接判斷中國婦女拐賣問題實際情形。她說,中國婦女拐賣問題與中國社會變化有關,比如改革開放後的人口流動,讓人們更容易進入原本交通不易達的雲貴地區,加上為了「滿足父權對於家庭的需求、對於女性無酬勞動的需求」,種種複雜因素之下形成當代中國婦女拐賣問題。
當「中國社會在往前走, 一些人被犧牲遺忘」,如小花梅這樣的「底層女性的創傷一直沒有被解決。」呂頻說。
根據中國媒體《看看新聞》引述,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根據1,038份裁判文書的分析統計顯示,中國被拐婦女年齡主要集中於14歲至30歲之間。其中,超過25%的受害人患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疾病。而拐賣婦女相關犯罪案件中,近九成案件涉及強姦、強迫賣淫等行為。
罪與罰的修法可能?
關注鐵鍊女事件的另一種民間聲音,還來自於修法討論。
根據中國《刑法》,拐賣婦女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騙、收買、販賣、欺詐、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其中,第240條拐賣婦女兒童罪明定犯下拐賣婦女兒童罪者,「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者,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性,甚至死刑;第241條規定:如不考慮其他強姦等重罪,「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國政法大學刑法學教授羅翔曾諷刺表示:買一名女子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但買一隻鸚鵡判刑是五年以下,「妳連鸚鵡都比不上阿,因為鸚鵡都比妳貴阿。」
羅翔指出,拐賣婦女罪相較於其他犯罪情節嚴重的罪行,罪行那麼輕,「立法者或許是考慮到我國口買賣的悠久『國情』。在一些地方,幫老光棍購買女性解決婚配問題,是要舉全村之力才能辦到的事情——人人有責,導致人人無責。」而婦女拐賣罪對賣方處罰嚴格,但對買方處罰較輕,羅翔也呼籲應修法使「買賣同罪」。
對於部分法律人士呼籲的修法意見,週二(22日),中國全國政協委員朱征夫在接受中國《財新網》專訪時表示,「他已將『嚴厲打擊拐賣、收買婦女、兒童罪的建議』寫成材料提交中央有關部門,也會在全國『兩會』上作為提案提交。」但其建議細節未知。
與此同時,中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近來將迎接1992年以來的一次大修訂。自去年底(2021年12月)自今年初,中國官方曾向民間公開徵集意見。官方稱,該法的修訂草案徵集到的意見數,「在同時期徵集意見的法律修訂草案中遙遙領先」,足見民間對婦女權益的關注程度。
儘管有網友期待《婦女權益保障法》的修訂能回應輿論,進一步處理婦女拐賣問題,但根據目前的修訂版本,這次修訂僅增加了關於職場性別歧視、性騷擾等內容,現行版本中行文籠統、懲戒不明的婦女拐賣相關內容,則未有明顯修訂。
對此,呂頻指出,《婦女權益保障法》雖然打開了一個空間讓人們可以公開討論、表示他們對婦女權益的關心,但更多像是個像徵性的法律。
(綜合:德國之音 法廣 自由亞洲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