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7月15日訊)以下是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七月十五日)上午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的開場發言及答問內容:
行政長官:各位早晨。在二○一四年,11年前,第一個網約車平台開始進入香港市場。由於一直沒有制定監管制度,而的士服務質素又未符合到市民期望,多年來產生了各種問題,包括網約車的合法性、車輛和乘客的安全保障、保險、司機的水平;網約車和的士如何共存;的士司機和營運者如何利用網約提升服務和增加營運空間;如何提供整體有效的點對點交通服務等。由於問題複雜,涉及廣泛因素、多個角色和多方面利益,11年來都未有制定監管方案。我同意問題複雜,但認為問題不應該再拖,政府必須拿出解決方法。今日下午,運輸及物流局會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提出規管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立法建議。
我要求運輸及物流局按以下原則,制定立法方案:
(一)須制定規管網約車服務平台運作,定下標準和責任,並說明營運要求,以確保有效管理網約車服務和安全運作。
(二)須制定有關車輛的規管要求,以確保網約車服務的質素和安全。
(三)須制定司機駕駛資格和要求,以確保網約車司機的駕駛服務安全。
(四)須制定適當的保險要求,以保障乘客安全和利益。
(五)須為的士服務制定網約營運環境,以提升的士營運效能和營業空間,既為市民提供更好的的士服務,亦提供新的的士營業空間。
(六)須營造網約車和的士共存環境,為市民提供優質網約點對點出行服務。
(七)由於網約車和的士共存的立法方案涉及問題複雜,社會有很多不同的意見;但社會同時已有清晰的共識——就網約車服務須以立法形式規管,保障乘客安全。因此,運輸及物流局可以先處理較有共識的問題,定下立法框架,之後再聚焦處理有較多不同意見的其他技術細節問題。
我期望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充分討論政府的建議。政府會聽取意見,並細心研究,盡快提交立法草案。
另外,明日(七月十六日)是DSE文憑試(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放榜的日子,在這個充滿期待的時刻,我想趁這個機會,與考生說幾句心底說話。首先,完成DSE考試,代表完成中學學習階段,這本身已經是一件有特別意義的事。只要你曾經盡力,你熬過的夜晚、流過的汗水,都代表你完成了成長過程中的重要里程碑階段。在中學六年,你收穫的不單是知識與成績,還有老師的教誨、同學的友誼,這些都是伴隨你人生的珍貴財富。
政府為DSE考生提供了優質多元的升學出路,當中,由教資會(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大學和各種自資院校,包括應用科學大學等,共提供超過22 000個政府資助以及自資的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學額,約為今年DSE日校考生總數的一半;此外,全日制副學位課程、應用教育文憑,以及職業訓練局(職訓局)的基礎課程文憑及職專文憑,總共提供37 000個學額;應屆考生還可以選擇職訓局酒店及旅遊學院、中華廚藝學院、國際廚藝學院、香港建造學院、勞工處「展翅青年就業計劃」等其他課程。
想在內地或海外升學,DSE資歷亦獲得全球超過1 000間的院校認可。DSE考生可以按志向和個人所長,選擇最適合自己的升學途徑。
文憑試是人生旅途的其中一站,而非終點。人生從來不是短跑,有着不同的階段,旅途中,有時順風,有時逆浪,但方向比過程更重要。無論你的成績如何,無論你選擇哪一條路升學、就業、創業,或是探索更多可能性,每一條路都有它的特色和機遇,每一次嘗試都是成功和成長的機會。
特區政府會不斷為你們提供多元的出路與支持。無論你想聽取他人的意見,尋求協助或者找人傾訴,政府部門、家人和朋友,都伴着你們一起處理問題。記住,天生我才必有用,行行出狀元。謝謝大家。
記者:特首你好。第一,想問網約車框架方面,在網約車發牌量方面,政府認為是幾千個或是以萬計才合理?政府會根據甚麼數據來釐定發牌量?方案落實之後,市民等候車輛會否更久?怎樣令今次方案真正能夠站在人民一邊?另外,想問上周超前部署的停課安排。有人質疑周三就決定周五停課是太早,特首你是否同意?今次事件是否代表政府沒有辦法太早預測之後有暴雨,會否檢討這機制?將來還會否有類似超前部署的安排?多謝特首。
行政長官:首先,有關網約車方面的立法建議,在今日發給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的文件中,會就我剛才定下的每個原則作出立法建議。
在我的原則中有提及過,要制定一個立法框架讓網約車可以與的士共存。而在這框架下,我們除了向市民提供優質、方便的點對點交通服務以外,亦應該營造有利的士營業的新空間。
在一些特別是技術性問題,正如剛才你所提及的社會意見,是很不相同的,所以我剛才給運輸及物流局的原則,就是一個11年來都未有解決的問題所涉及的元素,一定是複雜的。我們應該盡快就已經有共識的不同要點,首先做出一個立法框架,然後就一些較為有不同意見的技術問題,包括剛才你所說有關應該容許網約車的數量是多少,在完成立法框架後,可以聚焦處理這方面的問題。這是我給運輸及物流局的指示。我亦希望社會明白,這個11年來都沒有處理好的問題,涉及的各種問題的確是複雜的,各種利益是複雜的,涉及的各色人物、所要處理的問題亦是多的。所以,我會建議首先將有共識的事情處理好,我們走了第一個大步,接着剩下技術的小步,我們聚焦處理,亦會多聽意見、多作研究。我希望在交通事務委員會充分討論之後,亦會收集不同意見,之後作深入研究處理各種問題,尤其是一些技術細節的問題。
另外,關於最近因為熱帶氣旋丹娜絲,政府的應對極端天氣督導委員會作出一系列工作,我明白在超前部署方面,政府部門是希望將風險減到最低,而最終作出了有關停課的決定。
針對由政務司司長領導的委員會為應對熱帶氣旋丹娜絲而統籌各個部門作超前部署,在這方面的行動絕對是對的。這些部署包括渠務署特別檢查和清理容易因為淤塞而水浸的地點,路政署亦迅速地覆檢行車和行人隧道的水浸警告系統,以及其他工務部門指示員工和承建商隨時候命。
應急部門包括消防處、警務處、民眾安全服務隊和醫療輔助隊都做好應急準備,以及民政事務總署亦動員區議會、地區「三會」委員和關愛隊等,向居民發放最新的天氣資訊,這些都是對的。
部門所作的大量預防和應對準備工作,我們今次是這樣做,我相信將來亦應該這樣做,來確保我們可以做更多預防和應對的措施。
有關委員會停課的決定,我們聽到社會不同的意見,我們會總結經驗,在以後部署應對極端天氣時作通盤考慮。多謝大家。
記者:特首,你好。想跟進政府建議透過立法方式設立同性伴侶登記機制,有議員批評政府沒有全面評估該制度的影響,特首你有何看法?是否應該尊重終院裁決?現時這麼多政黨都表明反對,其實有沒有信心可以通過條例草案?另外,剛才提到港大法律系學生懷疑用AI製作同學的色情相片,校方只是發警告信,你覺得此做法是否適合?是否輕視事件,對受害人不公平?應對不當使用AI個案,有沒有需要修例處理?還有,港大仍然出現以假學歷申請入讀的個案,但校方只是不批准入學,沒有報警處理。你作為港大校監,認為情況是否不理想?造假的學生有沒有需要負上刑事責任?謝謝。
行政長官:在岑子杰對律政司司長一案中,終審法院裁定特區政府有積極義務確立替代框架,讓同性伴侶關係獲得法律承認。這已經是終審的裁決,特區政府不能夠違反終審法院的裁定,必須作出適當的履行方案。現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所設定的替代框架是符合法庭裁決的方案,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經過詳細研究和充分考慮法律意見而制訂的。
我要強調以下幾點。香港的合法婚姻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制的異性婚姻;終審法院的判決亦肯定了《基本法》下所保障的婚姻只限於異性婚姻;終審法院裁定政府有積極義務確立替代框架,讓同性關係獲得法律承認。這是終審法院的裁決,有法律效力,對政府有約束力,政府不能違反法庭裁決,否則是違反法治。法治是香港經濟、投資者信心和賴以成功的基石,違反法治,後果嚴重;根據《基本法》,特區政府有責任擬定並提出法案,立法會有責任審議法案、修訂法案、投票通過或不通過法案;根據《基本法》,司法機構依法行使獨立審判權,而立法會亦依法行使立法權,兩者各司其職,特區政府尊重司法機關和立法機關依照《基本法》行使各自權力;特區政府會全力配合立法會審議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提交的條例草案,協助立法會盡快完成審議,並且尊重立法會的最終審議結果。
有關有大學生以AI(人工智能)生成一些裸露照片,我想指出,大學除了培育學生的知識外,亦應該以立德樹人的精神,培育大學生的德行。任何傷害他人的行為,除了可能涉及刑事罪行外,亦可能侵犯他人的私隱和個人利益。大學有責任嚴肅處理學生的行為問題,除了以校規處理缺德行為外,如果涉及違法,應該向執法部門舉報,以儆效尤。大部分的現行法例,原則上適用於網絡世界,當中包括《刑事罪行條例》下,未經同意下而發布或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的罪行,或《刑事罪行條例》所涵蓋的不誠實取用電腦罪行,以及《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就針對個人資料私隱行為作出的刑事規管。
政府的數字辦(數字政策辦公室)在今年四月發布了《香港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及應用指引》,為技術開發者、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提供應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的實務操作指引,推動持份者在嚴格遵循科技倫理、道德準則和法律規範的基礎上,安全且負責任地開展涉及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相關業務和活動,同時提供切實可行的指引,協助應對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引發的安全問題和風險。人工智能是新興科技,發展迅速萬變,很短時間內就可能出現新的變化和能力。政府會密切監察人工智能的發展和應用情況,亦審視全球管理趨勢,參考國際最佳實踐,深入研究如何處理。
至於任何涉及違法的行為,包括向大學提供任何文件以尋求批准入學資格等,如果涉及違法行為,大學亦應該報警處理。大學是一個既灌輸知識,亦應該培育德才兼備的大學生的地方,所以在這方面,如有任何發現違反法律或我剛才所說的原則,應該嚴厲依法處理。我希望所有涉及這方面問題的各個單位,都以這個態度確保香港的教育質素、大學水平符合我們的預期。我們在這方面一向做得好,必須確保我們在這方面的國際高水平。多謝大家。
來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