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行政署表示,2015年至2019年间有4个政府部门曾经遗失机密档案,涉及18份警务处、廉政公署及屋宇署的机密文件。至于2016年及2017年,劳工处、路政署及警务处分别未经授权销毁非机密业务案卷的个案中,警方销毁的案卷包括2745个调查报告案卷,17个行动案卷等。行政署指,有关人员不熟悉档案存废的相关强制规定而销毁档案,部门已向有关人员采取纪律处分或行政措施。
行政署回覆立法会特别财委会议员查询时指,档案处于2015至2019年接获38个政府部门遗失非机密业务案卷的个案,例如警方曾经于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先后遗失4个分区报告档案、2个调查报告、3个暂用档案及1个个案案卷;民政事务局于2016年遗失10个有关谘询及法定组织的案卷,2017年房屋署遗失27个有关按揭保证契据的个案案卷等。
行政署又指,2015至2019年期间,121宗遗失档案个案中,有67宗个案能辨别需要为有关个案负上责任的人员,共有111名人员接受纪律处分或按行政措施处理,54宗个案调查后未能辨识需要负责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