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改選,戴啟思競逐連任主席,在沒有競爭下當選。資深大律師葉巧琦自動當選副主席,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則不連任執委。
戴啟思在2018年當選出任主席,在任期間,公會多次就反修例運動發表聲明及意見書,包括要求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等。
戴啟思在會後表示,再度參選是因為同事支持,認為公會處理反修例事件時非常理想;又希望提升本港法律專業的國際形象,以及關注業界生計。對於今早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否認有警暴,戴啟思說,對她「完全無證據」的說法感到難以置信,不清楚她看甚麼媒體,但有可信報道顯示有警員濫用暴力,受到不少國際組織關注,監警會亦邀請多名國際專家調查,並已指出問題。
戴啟思於2020年1月13日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致辭,他提到近月多人被捕指:「雖然很多人被指控干犯的公眾秩序罪行往往並不牽涉暴力或嚴重破壞,他們當中好一部份人正面對著會招致漫長刑期的嚴重控罪。大致上,他們都有著良好品格(good character),代表著香港社會一大部分人。」他認為,檢控人員不拘泥於控罪書,而同時考慮其他因素(包括被告的個人情況及其他事情),正正是法治的一部份。
戴啟思表示,大律師不時可見到無數市民被捕及被警方拘留,「很多時候警署無法容納被羈留的人士,導致被捕人士需被分流至其他警署或羈留中心。這情況令到大律師在追查其當事人下落面對艱鉅的挑戰,更遑論能與當事人見面。稍後這些大律師與被捕人士到法庭應訊,亦往往需要輪候至晚上八、九點鐘之久,才能處理他們當事人的案件。」他又引用一個英個案例,說明大律師為不受歡迎的客人或事件辯護,是他們的專業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