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诺轩被裁定两项袭警罪成

香港前立法会议员区诺轩涉嫌去年7月7日在九龙区大游行当日,以扬声器袭警,区诺轩早前否认两项袭警罪,裁判官早前裁定区诺轩两项袭警罪表证成立。将案件押后至本月24日判刑,期间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裁判官说判处监禁仍是选项。

裁判官说,被告当日在第三证人、警司高振邦右耳方向讲粗言,证人有多次要求被告不要持扬声器靠近,片段亦有显示扬声器声音刺耳,令人不适。而证人有用手拨开扬声器,法庭认为关键在于证人不只一次要求被告放下扬声器,从证人的行为及说话已表达出被告行为不被接纳。

辩方向法庭提出,希望判处社会服务令或罚款处理。辩方说被告并无案底,认为在案发当日属履行议员职责,希望化解警方及示威者之间的情况,但奈何混乱间使他犯下控罪,而他当时行为动机是为了淡化事件,但案中警员并无理会,强调并非为了伤害案中警员。被告已对当日发表的言语感到抱歉及认为不当,已作反思,辩方有向法庭提交被告的陈述书及中大学者蔡子强的求情信。

裁判官宣读判辞大约半小时,庭上部分在公众席人士多番挥手,并表示无法聆听到裁判官发言。辩方其后向法庭提出,被告和公众席人士都听不到有关内容,询问裁判官可否调高声线,裁判官表示她戴口罩,专心宣读,其后提出休庭。

法庭职员之后测试庭内的扩音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