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談疾病的命名問題

作者:廖惠琴

命名,也稱起名或取名。自古以來,辯物取名與人類創造文明相始終。中國學者周儀榮先生曾經說過:“命名是一門具有深刻內涵的藝術,同時也是一門理論淵深的學問;命名不僅要注意科學性、嚴謹性和通俗性,還要注意社會接受度。”因此,命名問題尤其是疾病的命名問題必須認真對待,應該採取慎之又慎、精益求精的態度。

疾病的命名是給疾病起一個特定的名稱,使之可以區別於其他疾病。這樣既有別於其他疾病又體現與其他疾病的不同,還能反映疾病的內在本質或外在表現的某些特點,目的是提供一個術語參考以促進標準化術語的使用。病名是醫學在長期臨床實踐中產生和發展起來的重要概念,是醫學體系的重要內容。

2020年是令人難忘的一年,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簡稱新冠肺炎)的悄然到來讓全人類措手不及,憑藉著極強的傳染性和起病隱匿的特性,只用了短短幾個月的時間,便迅速蔓延到全世界的各個角落,造成了一場全球性的公共安全危機。這次疫情引起了人們對疾病命名的關注。那麼,疾病是如何命名的?有什麼原則或規則嗎?

世界衛生組織(WHO)總幹事譚德塞先生2020年2月11日在瑞士日內瓦宣佈,將新冠肺炎命名為“COVID-19”。他說:“在世衛組織、世界動物衛生組織以及聯合國糧農組織的共同指導原則下,我們必須找到一個不涉及地理位置、動物、個人或人群,同時方便發音且與疾病有關的名稱。”

其實早在2015年,WHO就提出了對新發現傳染性疾病命名的指導原則:命名不能包含地功能變數名稱、人物名、動物名、食物名、職業名稱或者一些其他會引起恐懼驚慌的形容詞,比如“未知”“致命”和“流行性”等。名字中應有對症狀的一般性描述以及病原體的名稱和順序編號等,例如流行性乙型腦炎、線狀性出血熱Ⅱ型等。

醫學上,對於各種疾病的命名,有的是根據病因命名的,有的是根據症狀命名的。一般而言,根據病因命名的比較好治,因為知道這類病是怎麼得的,就好辦多了,例如缺鐵性貧血、細菌性痢疾等;而病因不清楚的,只好用症狀命名,因為不知道這類病是怎麼得的,就難辦多了,例如糖尿病、冠心病等。

理想的疾病名稱應既能反映疾病的內在本質或外在表現的某些特點,又是唯一性的。例如急性闌尾炎,它表示了疾病的發生部位是在闌尾,又表示了疾病的臨床表現是急性炎症,因此很容易理解疾病的本身,也容易區別其他疾病。但是,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仍有一些難以命名的疾病。

由於過去一些傳染性疾病的名稱曾導致汙名化和其他不良後果,例如2009年,“豬流感”這個名稱曾讓一些國家“談豬色變”,甚至限制豬肉貿易、下令屠宰生豬,後來WHO宣佈這種疾病的正式名稱為甲型H1N1流感。又如2012年在中東一些地方出現的“中東呼吸綜合征(MERS)”,由於疾病名稱中含有“中東”這個地理名稱,曾引發爭議。

疾病的命名是疾病分類的基礎,沒有名稱就無法分類,疾病命名的列表本身就是一份最詳細的分類表;反而言之,將一個疾病分類表最詳細地擴展開,使每一個編碼都對應一個特指的疾病名稱,這時的疾病分類表也就是一個疾病命名表了。目前各種被命名的疾病有7萬多種;其中有三分之一的疾病可自愈,還有三分之一的疾病可醫治,剩下的三分之一目前醫生也無能為力。

在WHO對新冠病毒引發的疾病正式命名為COVID-19的同一天,國際病毒分類學委員會(ICTV)把新冠病毒命名為SARS-CoV-2,這與2003年發生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征(SARS)的病毒SARS-CoV,和2012-2015年引發的中東呼吸綜合征(MERS)的病毒MERS-CoV的命名是比較一致的,也有連貫性和統一性。病毒分類和命名由ICTV負責,通常是國際性的,並且普遍適用於所有的生物病毒。

由於新冠病毒不斷變異,WHO決定使用希臘字母命名其主要變異毒株。這一方法簡單且易於使用和記憶。為避免汙名化和歧視性的新冠病毒變異株名稱,WHO在多個潛在的命名系統中選擇了希臘字母,該命名法不會取代病毒原有的科學名稱,如2020年10月發現於印度的變異毒株被命名為“德爾塔變異病毒”,2021年11月發現於南非的變異毒株被命名為“奧密克戎變異病毒”等。如果希臘字母用完後,也許將考慮用星座命名新冠變異病毒,未來或可能出現“白羊座”“巨蟹座”毒株等命名方式。

目前各種被ICTV命名的病毒有5千多種,病毒種的分類和命名不是單純由某一個分類特徵、而是由多原則分類特徵決定的,包括病毒的基因組組成,病毒顆粒形態結構、生理生化特性和血清學性質等;而病毒種的一個複製譜系則強調了病毒種的系統進化特性,即現今所有的病毒種可能起源於共同的病毒祖先;病毒種所佔有的小生境是指某種病毒的特定生物學特性、地理分佈、宿主範圍、致病機理、媒介嗜親性等。

為由病毒引起的疾病命名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弄不好就會冒犯他人,像愛滋病早期的名稱是“男同性戀者免疫缺陷症”。有些疾病的名稱還有可能引起公眾的誤會,比如“豬流感”;其實豬並不是該流感的傳播載體,但在2009年該疾病暴發後,很多國家都禁止豬肉進口並撲殺豬。又如“中東呼吸綜合征”讓中東地區的一些國家不是特別開心,並產生了意想不到的負面影響。

WHO前助理總幹事福田敬二先生曾經說過:“規範新疾病的命名方式看起來或許是個瑣碎之事,但對那些直接受影響的個人或組織而言非同小可。與特定人物和地區同名的疾病已經給相關人員和地區帶來旅行、貿易等各方面不便,以動物命名的疾病更造成不必要的動物宰殺。”他舉例稱,2014年禽流感的爆發導致各國政府“談鳥色變”,大量健康的家禽和野生鳥類因此遭到“誅殺”。

近期,在全球多地發生了“猴痘”疫情。2022年8月9日,WHO發言人瑪格麗特·哈裡斯女士在瑞士日內瓦召開的例行新聞發佈會上指出,猴痘病毒存在於幾種動物身上,主要是齧齒動物。將此病毒命名為猴痘,是因為它首先在丹麥的一家動物園的一群猴子身上發現。遏制猴痘疫情的最佳途徑是治療和幫助猴痘患者,同時採取措施防止病毒擴散。她強調,該病毒現在正在人際間傳播,切勿將其汙名化,切勿汙名任何動物和群體。

文/廖惠琴(作者單位:澳門科技大學醫學院,新加坡国立大学博士后,医学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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